西夏区城管局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临时销售摊位安全管理巡查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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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西夏区城管局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临时销售摊位安全管理巡查制度为加强城市管理,规范烟花爆竹安全经营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春节期间我市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特制定西夏区城管局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巡查制度。一、巡查范围2017年春节期间,西夏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与西夏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共同勘查划定的烟花爆竹销售摊点。二、巡查的内容通过巡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重点巡查未经批准私自设立、不符合安全销售规定及违反消防安全的摊点,影响摊点环境卫生等行为。三、巡查时间上班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错时时间:早上7:009:00晚上17:0022:00四、巡查
2、人员和次数根据工作安排,领导班子成员每天不少于两次;中层业务负责人每天不少于三次;每个中队每天安排2名执法队员进行巡查,由1名负责人带队。五、巡查要求(一)按照职责分工和管理范围,进行有针对性、目的性的巡查。巡查人员要制定巡查计划,以确保巡查无空档。(二)因特殊情况不能按要求巡查的人员,要向分管领导和带队负责人说明原因。(三)执法人员开展巡查必须填写巡查日记,如实记载巡查人员、时间、地段、路线、内容和巡查发现的违法违章基本情况(当事人、地址、违法违章现状等),以及现场处置结果。(四)建立巡查逐级报告制。针对巡查中发现的情况,要随时逐级上报到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主要领导根据轻重缓急,向区委、政府报告或请示。(五)执法人员要严格遵守巡查工作纪律,做到举止端庄、仪容仪表整洁、文明用语;不得侵犯烟花爆竹销售经营户的合法权益,不得干扰其正常经营活动;严禁酒后上岗巡查,严禁接受烟花爆竹销售经营户的宴请和收受礼品;严禁欺骗上级、弄虚作假、歪曲隐瞒事实。(六)将巡查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隐瞒不报、处置不力,造成一定影响和后果的,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七)执法队员开展巡查要主动与经营户沟通,当好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宣传员、辅导员、安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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