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市关于进一步培育发展“月光经济”的若干政策.docx
《X市关于进一步培育发展“月光经济”的若干政策.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X市关于进一步培育发展“月光经济”的若干政策.docx(4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X市关于进一步培育发展“月光经济”的若干政策为打响温州“月光经济”品牌,有效拓展消费时间与空间,发展壮大城市经济,满足老百姓消费升级和消费多元化需求,特制定如下若干政策。一、开展夜市试点。在“月光经济”产业区域内开展夜市试点,划定活动场地范围,引导夜市规范有序发展。指导夜市运营主体制定夜市管理规定,在登记、设施、区域、标识、时段、卫生等夜市运营相关方面建立统一管理标准。(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二、试行有限度自由经营。在“月光经济”产业区域内试行有限度自由经营,减少(或免除)登记材料、时间和流程,对无固定经营场所的经营户免于办理工商注册,对有固定经营场所的经营户推行住所登记承诺制
2、、即办制、个体户口头申报等简易登记模式。探索个体工商户营业转让。(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三、创新“放心消费”示范区。在“月光经济”产业区域内布点消费维权“星光护航站”,大力创建商品、餐饮等多业态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全面推行线上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创建“放心消费”示范样板区。(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市市场监管局)四、优化公共区域夜间活动审批。在“月光经济”产业区域内夜间举办活动时,需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广场或公园等公共区域的,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审批手续,视活动需要可适当延长批准的活动时间。对主办方在同一场地举办相同内容的多场次活动,实行一次性许可。(责任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公安局)五、推行建设
3、项目审批“绿色通道”。“月光经济”相关建设项目审批开辟“绿色通道”,实行综合窗口“无差别受理”,审批过程推行“最多跑一次”,提升审批效率,实现高效审批。进一步优化无偿代办服务,对“月光经济”相关建设项目推行上门代办、网络代办、接力代办等服务机制。(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局)六、允许利用临时建筑促进“月光经济”发展。在“月光经济”产业区域内,对近期“留白”的空地,可采取市政府一事一议、特事特办的方式,经审批同意建设公益性、非经营性的临时建筑,用于支撑月光经济的相关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七、试点放宽夜间“外摆位”管制。在“月光经济”产业区域内,针对夜间特定时段(18:00至次日2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关于 进一步 培育 发展 月光 经济 若干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