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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华瑶族自治县司法局2021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江华瑶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江财绩20222号)精神,我单位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对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自评,现将我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一、部门概况(一)部门基本情况司法局内设十二股室和两个事业单位。内设股室分别为:办公室、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行政复议与应诉股、法律事务服务股、规范性文件管理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社区矫正管理股
2、、普法与依法治理股、装备财务保障股、信息化建设与戒毒管理股、政工室。所属事业单位为:江华瑶族自治县公证处、江华瑶族自治县法律援助中心。主要职责有:1、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2、指导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县政府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县政府及其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登记工作。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向市政府报送备案工作。负责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受理有关规范性文件是否违法的审查申调。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承担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负责对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
3、审查或论证说明。3、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承办或协调相关单位承办县政府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事项。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承担县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4、承担统筹规划全县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5、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
4、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6、负责司法行政戒毒场所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强制隔离戒毒执行和戒毒康复工作。对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支持和协助。7、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8、负责全县法治对外合作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对外合作交流。9、负责本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10、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1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二)人员情况县司法局核定人员编制63人
5、(事业编制6人,政法专项编制57人),实有在职在编人数56人(事业编4人,政法专项编53人),退休人员28人。现有车辆编制1台,实有公务用车1台(车牌:湘MD558警)二、部门整体收支结余情况我单位2021年收到财政资金1037.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7.9万元,项目支出229.23万元;2021年全年实际支出1037.13万元;结余财政资金0元。三、预算执行与管理情况2021年,我单位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单位2021年度评价得分为100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如下:1、投入10分预算配置得10分。其中: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56
6、人/编制63人*1炉88.89%,得5分;“三公”经费预算数无变动,变动率等于0%,得5分。2、过程50分(1)预算执行得20分。预算完成率100%得5分;预算控制率100%得5分;无新建楼堂馆所得10分。(2)预算管理得30分。公用经费控制率:77.61万元/77.61万元=IO0%;“三公经费”变动率:24.9万元-29万元/29万元二-14.14%,得6分;管理制度健全有相关财务管理制度等得8分,预算管理制度比较健全,资金使用合规,制度执行总体较为有效,但仍需进一步强化;资金使用符合规定得6分;预决算信息公开按规定内容在规定时限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基础信息完善,得10分。3、履职效益得
7、40分。(1)我单位,职责履行得10分,我单位的各方面工作都得到社会大众的肯定和好评。(2)履职效益得30分,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好。四、绩效情况(一)部门职责履行情况分析。1、法治工作精准高效。统筹推进依法治县工作。积极开展沱江镇山寨村、涛土于镇苍梧村“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着力提升普法依法治理水平。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2、依法行政着力推动。开展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2021年,顺利完成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全力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覆盖。3、基层基础工作稳步推进。强力推进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建立健全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全面推行政法“五老”调解。着力化解疑难重大矛盾纠纷,
8、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的目标。4、公共法律服务持续优化。法律服务惠民实效不断提高。建成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为16个,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点319个。公证服务质量全面提升。落实惠民措施,简化已故存款人存款提取手续,为行动不便的老人开展上门服务、为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减免公证费3万余元。5、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全力抓好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强队伍管理,完善各项制度,明确干警岗位职责。强化队伍思想理论和业务学习,司法行政队伍素质得到进一步提升。(二)社会经济效益分析为困难群众提供正确的法律指导,减少上访事件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有
9、效做好公证质量和监管工作,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与稳定。(三)行政效能分析落实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每年进一步减少“三公”经费支出,降低一般运行经费;切实加强财务管理,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对每一笔经费开支在核定的支出限额和范围内实行据实凭票报账制,及时进行财务处理和会计核算,并进行严格监督检查,无截留、贪污、挪用现象,确保了机关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五、存在的问题1、财务监督管理机制有待加强,财务工作越来越规范,财务会计基础工作有待加强。2、人员结构不合理,司法局人员老化现象严重,后备干部储备不足问题越来越凸显。六、后续的工作计划1、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2、持续抓好“三公”经费控制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规模和比例,把关“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审批,杜绝挪用和挤占其他预算资金行为;进一步细化“三公”经费的管理,合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3、加强项目开展进度的跟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确保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江华瑶族自治县司法局202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