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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凌源市三十家子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说明凌源市三十家子镇人民政府二。一二年八月第一章规划背景1第二章土地利用现状分析5第三章土地利用规划目标的确定2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5第五章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10第六章建设用地安排与空间管制13第七章土地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18第八章土地用途分区19第九章土地综合整治区域的确定21第十章与相关规划衔接23第十一章规划实施的可行性分析25第十二章成果26第一章规划背景第一节镇域概况三十家子镇位于凌源市西南部,青龙河上游。东与松岭子镇和大王杖子乡毗邻,南与雹神庙和刘杖子乡接壤,西靠河北省平泉县,北连宋杖子镇。全镇土地总面积19487.
2、9公顷,辖南街、北街、裂山梁、八家、东坡子、北宫杖子、北店、小孤山、姜杖子、白油房、头道沟、三道沟、四道沟、北宫、卧虎山、喇嘛洞等16个行政村。三十家子镇矿产资源丰富,有铁矿、膨润土、珍珠岩、硅石、花岗岩,其中硅石口位高、储量大,是玻璃场重要原料基地。该镇交通便捷,是商贸重镇,素有“辽西第一镇”之称,锦承铁路、魏塔铁路、长深高速公路101国道,均从镇内穿过。该镇属丘陵地区,地势呈北高南低,西高东低之势。气候特征属温带大陆性气候,春季干旱多风,常年主导风向为西南风,冬季多为北风。第二节上轮规划实施评价一、上轮规划实施的主要成效(-)有效保护了耕地和基本农田上轮规划实施以来,通过严格农转用审批、建
3、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和逐级落实耕地保护责任等措施,实现了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严格保护,为农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二)改善了土地生态环境上轮规划实施期间,在保护现有基础性生态用地的同时,积极培育发展后备资源,大力推进生态退耕,营造农田防护林,开发林间草场,促进基础性生态用地的建设,改善了土地生态环境。(三)强化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参与宏观调控的能力镇政府充分意识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龙头作用,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引导城镇发展和产业布局、利用年度土地供应计划调控经济发展有了较深的认识和体会,使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参与宏观调控的力度大大加强。二、上轮规划存在的主要问题(一)规划刚性过强,缺乏必要弹性上轮规划
4、对所有的指标都进行了分配,规定了具体的用途和面积,一旦有新增的交通、水利等重点建设项目就需要对规划进行调整。这与市场经济条件下对土地供给的应变力和适度弹性要求不相适应,不利于规划的实施。(二)规划目标单一,用地标准难以满足经济发展需求上轮规划的重点主要集中在保护耕地上,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但如果在实践中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仅仅看作一种耕地保护规划或分配计划,将注意力全部集中在耕地面积的保护上,就会影响规划其他目标的实现。(三)缺乏部门之间的协调与公众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涉及的部门繁多,应协调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各部门规划之间的土地利用关系问题。同时,在编制、实施过程中,应该让社会公众了解、认知
5、规划,使规划成为社会各界在利用土地资源时自觉遵守和执行的科学依据。上轮规划从编制到实施,只与少数部门进行了协调,更谈不上社会公众的参与。缺乏部门之间协调和公众参与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难以真正体现其权威性。(四)土地利用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尚不健全,管理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土地利用规划实施在很大程度上仍然依赖于行政方法尤其是行政审批手段,规划实施管理的社会监督、行政监督、经济制裁、技术检查、监管措施等有许多不到位的地方,主要表现:一是组织编制、审查审批、实时管理的权力都集中在政府,规划实施的公众监督、舆论监督运用不够充分;二是规划与市场缺乏有机结合,建设用地的市场配置比较低,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基础作
6、用尚未发挥;三是建设占用耕地成本偏低,是依靠经济手段遏制建设用地外延扩张的目的尚未能取得预期成效。三、规划编制的建议(一)更新规划理念规划应更新规划理念,除注重耕地保护和控制建设用地增加外,还应注重规划的区域化、社会化、市场化以及动态性和实用性,保证规划更好的适应新形势下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二)注重综合统筹处理和协调好各业用地之间及区域用地之间的矛盾,合理确定规划目标及其在空间上的布局。(三)突出规划重点现阶段要把重点放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形势下,如何协调保护耕地与推进城镇化、工业化发展和生态建设的关系上,要在全面规划的基础上,突出对耕地和生态环境用地的保护,科学划定土地功能分区,合理安排建设
7、用地,从严控制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四)加强规划实施管理一方面要加大规划实施监管力度,加强对规划实施管理的公众监督、舆论监督和人大监督。另一方面,要建立规划实施评估制度,督促有关部门落实规划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增强规划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调控作用。第二章土地利用现状分析第一节规划基数一、规划基数来源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32号)、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和辽宁省国土资源厅、朝阳市、凌源市的统一部署。本轮规划以2005年变更调查数据为基础,并
8、依据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的土地规划用途分类,对土地利用现状数据进行转换、校核和确认,形成规划基期年各类用地基础数据。二、规划基数分类规划基数采用三级分类体系:一级类3个,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其他土地;二级类10个,为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其他农用地、城乡建设用地、交通水利用地、其他建设用地、水域、自然保留地;三级类25个,其中建设用地三级类14个,为城镇用地、农村居民点用地、采矿用地、其他独立建设用地、铁路用地、公路用地、民用机场用地、港口码头用地、管道运输用地、水库水面、水工建筑用地、风景名胜设施用地、特殊用地、盐田。三、规划基数转换根据51号文件要求,参照分类释义和转换对应
9、关系将二调分类下的土地利用现状数据转换为规划基数分类下的规划基础数据。规划基数转换后,土地总面积基本保持不变。农用地转换中,土地现状分类中的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数据不变,分别纳入规划基数分类中的相应地类。建设用地的转换中,对应城市、建制镇、农村居民点、独立工矿、交通、水利等建设用地,按照规划基数地类释义和转换对应关系,纳入规划基数分类中的城乡建设用地、交通水利用地和其他建设用地。其他土地转换中,将其他土地参照规划基数地类释义和转换对应关系,纳入规划基数分类中的水域、自然保留地。(见图21)。图21建设用地分类与土地利用变更分类转换关系对应图第二节规划图件一、土地利用现状图以2
10、005年更新调查数据库作为现状图底图,并依据规划基数对底图进行处理。二、规划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以2005年土地规划现状图为底图,保留主要要素,标明土地用途分区及其范围界线,城镇、重点村镇建设用地规模界线和扩展边界,重点建设项目用地位置和范围。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的基础上,编制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图,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布局示意图。三、其他图件图件成果包括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建设用地管制和基本农田保护图。第三章土地利用规划目标的确定第一节确定依据依据三十家子镇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对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方针的整体部署,立足镇域资源环境与经济社会状况,以及土地供需状况与土地利用的主要问题等,
11、落实凌源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关于镇域内土地利用调控方案、土地利用调控指标等要求。第二节基本原则坚持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优先的原则。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确保耕地数量的稳定与质量的逐步提高,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进一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保障钢屯镇粮食生产稳定做出贡献。坚持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数量与质量并重的原则。落实占补平衡,加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优化调整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保证耕地和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建设,提高耕地和基本农田质量。坚持统筹科学发展用地原则。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合理安排非农业建设用地和生态环境保护用地,重点保障建制镇、重
12、点产业集聚区和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发展用地,促进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原则。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为目标,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推动土地利用方式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挖潜、由粗放低效向集约高效转变,引导和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坚持优化布局,科学避让原则。从实现城乡统筹、区域协调的要求出发,优化调整农用地、建设用地及其他土地结构和布局,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促进城镇化、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健康发展。坚持土地利用与生态保护并重的原则。以构建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方式为目标,对基础性生态用地实施特殊保护;以土地生态适宜性、环境容量、资源承载力为依据,因地制宜,适宜适度开发,防止开发
13、建设对土地生态、大气环境、水环境造成破坏。坚持客观务实,切实可行的原则。规划期内农村居民点整理任务重,难度大,农村居民点整治是否能落实,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是否能压缩下去,是关系到城乡新增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指标能否落实的关键,因此,农村居民点整治规划必须建立在客观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通过现状规模、人均用地面积、居民点质量、社会经济条件等多项指标的综合分析研究,确定整治对象,做到“拆得动,建得起;经济可行,节地效果显著“,以保证农村居民点整治的有效实施。第三节总体目标土地利用规划的总体目标为:适应三十家子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期需要,保证耕地数量稳定,质量逐步提高;加大土地整理复垦力度,严格控制新
14、增建设占用耕地,实现耕地占补平衡;保障科学发展用地需求,适度扩大建设用地规模,为城镇、工业及交通、能源、水利等重点建设项目提供土地保障;盘活存量土地,降低农村居民点用地总量,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提高土地集约利用率及其综合效益;在保障粮食安全的前提下,增加生态环境用地数量,改善生态环境,保障生态安全。第四节具体目标依据上级规划下达指标,确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具体目标。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第一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一、调整原则(一)优先安排生态屏障用地;(二)协调安排基本农田和基础设施用地;(三)优化城镇村用地布局,合理安排城镇用地规模;(四)各类用地的扩大应以内涵挖潜为主,集约利用,提
15、高土地产出率;(五)各类用地结构调整和布局安排应符合上级规划要求,与土地利用调控目标协调一致。二、土地利用结构调整方案规划期内,稳定农用地面积,积极调整农用地内部结构,充分发挥各类用地的多重功能;在保障各业各类用地合理用地需求合理的前提下,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增长,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内部结构,重点保障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需求;在不影响生态环境前提下,适度开发其他土地。按照稳定农用地、调控建设用地、适度开发其他土地的思路进行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一)农用地至2010年,农用地13479.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9.17%;至2020年,农用地14409.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3.94%。1、耕地至2010年,耕地649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3.31%;至2020年,耕地643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3.03%。2、园地至2010年,园地80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11%;至2020年,园地81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17%。3、林地至2010年,林地575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9.52%;至2020年,林地671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4.44%。4、其他农用地至2010年,其他农用地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