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教育行政执法深入推进校外培训综合治理的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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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加强教育行政执法深入推进校外培训综合治理的实施方案为加强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工作,提升校外培训综合治理水平,根据教育部、中央编办、司法部关于加强教育行政执法深入推进校外培训综合治理的意见(教监管(2022)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目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统筹推进,强化部门协同,理顺工作机制,加强执法力量,推进联合执法、协作执法,探索综合执法,全面提高面向3到6岁学龄前儿童和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依法严格查处校外培训违法违规行为。到2024年,基本建
2、成职责清晰、管理规范、运转顺畅、保障有力、监管到位的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体系。二、重点任务(一)健全执法机制。建立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分工合作的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机制,推动上下级之间、同级之间、异地之间的协调联动,推动联合执法、协作执法,探索综合执法。健全政府牵头协调处理校外教育培训重大违法案件的工作机制,提高防范和应对重大涉稳风险的能力。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及相关培训行为的日常监管,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完善校外培训执法事项指导目录。科技、文旅、体育等主管部门分别负责科技类、文化艺术类、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及相关培训行为的日常监管,配合编制完善校外培训执法事项指
3、导目录。充分发挥双减协调机制作用,因地制宜,灵活运用联合执法、协作执法、综合执法等方式,形成监管合力。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健全审批、监管、处罚衔接机制,坚持先证后照,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程序、许可内容。加快实现部门间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推进现场共同执法。建立健全校外培训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健全培训机构主管部门与公安、检察、审判机关之间的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机制,规范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牵头部门:省教育厅;参与部门: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司法厅、省科技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健委、省市场监督管理
4、局、省体育局、省消防救援总队)(二)加强力量配备。各地校外培训主管部门要根据执法工作需要,结合本地实际,统筹优化机构职能,建立健全校外培训监管机构,统筹各方资源,充实一线执法人员,配齐配强工作力量。上级机构可按程序调用下级执法人员和资源。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科技、文旅和体育部门每年组织开展不少于2次单独执法检查或协作执法检查、联合执法检查,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会同科技、文旅和体育部门每年开展执法检查要覆盖辖区所有校外培训机构,协作执法所涉及相关部门需派员参与执法。(牵头部门: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体育局;参与部门:省委编办、省司法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5、障厅、省卫健委、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消防救援总队)(三)明确执法重点。教育行政部门要协调相关部门履行校外培训监管法定职责,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按照国家校外培训行政执法工作标准和规范,依法实施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重点对校外培训机构违反培训场所、从业人员、培训内容、培训材料、培训方式、培训时间、价格标准、收费管理、合同使用、广告宣传、举办竞赛、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方面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以及无证无照经营、隐形变异培训进行执法。对投诉举报多、有违法违规记录的校外培训机构,可适当加大检查频次。在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寒暑假等重点时段部署专项行动,对隐形变异培训进行重点整治。(牵头部门:省教育厅
6、;参与部门:省司法厅、省科技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健委、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体育局、省消防救援总队)(四)明确执法权责。省教育厅会同省科技厅、省文旅厅、省体育局等有关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省校外培训执法,查处省域内跨市域或具有重大影响的复杂案件。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教育行政部门会同科技、文旅、体育等有关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辖区内校外培训执法,查处市域内跨县域或具有重大影响的复杂案件。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会同科技、文旅、体育等有关行政部门负责对本地区校外培训进行日常执法检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涉及校外
7、培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单独执法、协作执法或联合监管。按照属地管理、重心下移的原则,日常执法检查、一般违法案件查处以县级为主。设区市与市辖区原则上只设一个执法层级,原则上以区级执法为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校外培训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协作执法的组织协调。各地要压实乡镇政府、街道办责任,将校外培训治理纳入村(社区)网格化管理,开展综合治理。对跨区域违法违规行为,由校外培训机构审批地、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地相关部门共同查处。(牵头部门:省教育厅;参与部门:省委编办、省检察院、省司法厅、省科技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健委、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体育局、省消防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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