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育体育局关于明确中小学岗位工作量标准的指导意见(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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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教育体育局关于明确中小学岗位工作量标准的指导意见(试行)为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科学衡量中小学教师工作业绩,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学校管理和绩效考核的规范化,根据中共XX省委组织部、XX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简政放权完善事业单位岗位动态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豫人社(2017)60号)和XX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xx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豫人社办(2018)95号)、XX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XX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豫人社(2019)16号)、中共XX省委XX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豫发(201
2、9)13号)等文件精神,经局党组研究,现就中小学岗位工作量标准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教师岗位工作量标准教师岗位工作量标准以周教学课时数为主要内容进行计算,1课时按40分钟或45分钟计算。经教代会同意后,学校可结合实际,将晨间活动、班队活动、体育活动、社团活动、兴趣小组活动及与学科相关的早、中、晚辅导等计入周课时数(每天每人不超过2课时,每周每人不超过5课时)。各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计入的具体办法。(一)小学教师岗位周工作量标准:语文、数学、英语16节,道德与法治、科学、体育、音乐、美术18节,其他学科20节。(二)初中教师岗位周工作量标准:语文、数学、英语12节,物理、化学、历史、道德与法治
3、、生物、地理14节,其他学科16节。(三)各学校根据本校的班级情况、学生情况等因素可上浮岗位工作量标准。二、中小学校级领导岗位工作量标准中小学校级领导除了完成自己管理岗位的工作职责外,更要认真执行规定的教学计划,坚持教书育人、立德树人。要求校级领导任教学科原则上要与所聘专业技术职务学科相一致,特别是已取得中级职称及以上的校级领导,更应积极承担足够的周课时数,率先垂范,充分发挥校级领导在教学中的示范引领作用,营造良好的教学氛围。正校级领导岗位周课时数具体要求:1、初级中学:学生数量在1200人以下的学校,正校级领导周课时数不少于该学科专任教师工作量的1/3;学生数量在1200人及以上的学校,正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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