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民营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职称评审实施办法.docx
《吉林省民营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职称评审实施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吉林省民营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职称评审实施办法.docx(4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吉林省民营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职称评审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根据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吉林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吉办发(2018)37号)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吉林省民营企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函2021)158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民营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健全我省人才评价体系,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一、评审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吉林省民营企业中知名度高、行业领先、贡献突出、诚信守法的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二、层级设置民营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职称设置高级和正高级,名称分别为:高级经营管理师、正高级经营管理师。三、基本条件(一)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
2、精神;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正常运转三年以上,并讲求诚信,依法纳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在本单位任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时间满1年以上。(二)单位依法纳税并给员工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和税收;(三)上年度签订正式劳动关系用工达到100人以上;对于省内“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上年度签订正式劳动关系用工可达到50人以上。四、业绩条件(一)正高级经营管理师申报正高级经营管理师的人员一般情况下应取得高级经营管理师(原民营企业高级经济师)满5年,且所在单位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上年度利润达到4000万元以上,近三年利润累计达到1亿元以上;(2)上年度上缴税费达到3000万元以上,近三年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吉林省 民营企业 高级 经营管理 人才 职称 评审 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