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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简析当前普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坚持不懈地做好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是摆在全党全国人民面前的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要完成这项任务,必须克服我们工作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扫清前进道路上的各种障碍,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效果。只有这样,才能逐步建设民主、法治的社会主义国家。一、学法用法的几点体会1、领导干部必须带头学法。要加快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在全社会加快推进普法工作,形成良好的法治氛围,领导同志必须带头学习法律,特别是中国加入WTO后,许多法律法规迫切需要与国际游戏规则接轨,法律修缮步伐必须加快。要达到这样的要求,我们领导干部必须首先加强自我学习,用法治思想武装头脑,用法律知识和技
2、术充实自己,处处体现当代学法、懂法的国家公务员和国家干部形象。2、领导干部必须带头守法。古人云,“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工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日新月异的条件下,领导干部要特别注重自身修养的提高,带头遵纪守法,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事,这样才能以身示教,具有说服力和感染力;相反,严于待人、宽于律己,对人是一套,对己又是一套,工作就得不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日积月累,积重难返,腐败现象蔓延,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就不能实现良性发展,富民强国之梦就不能实现。3、领导干部必须带头用法。“学以致用”,领导干部既掌握有关法律法规,又能自觉带头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这已经是一大善事
3、。但是,作为一个有眼光、有远见的共产党干部,更应该学会带头运用社会主义法律法规,既用来保护和推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又用来维护和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建设,为追求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理想而不断贡献毕生力量,这样才是一名近乎合格的领导干部。4、领导干部必须带头讲法。领导干部仅能学法、守法、用法,还不完善,还要能讲法,讲规则,讲民主。当前,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日益发展,社会民主和法制意识迅速增强,这一过程中,社会上很多不合时宜的糟粕多被自下而上的改革动力所艰难地一一革除,作为领导干部,不仅仅要看到这一点,更应该懂得自上而下的革除社会弊端的行动会受到更小的阻力。所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特别注
4、意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在各种场合下更注意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宣传,处处按照法律程序办事,以身说法,以身示教,处处体现共产党干部的民主法治意识,成为讲法律、讲民主、讲大局的典范,对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具有无可辩驳的说服力。二、当前普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社会全面进步和加入世贸组织的新形势,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到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推进依法行政,维护司法公正,防止和克服地方和部门的保护主义J这一段论述,明确提出要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
5、切实推进依法行政,并且明确了法律体系完善时间表。现实中有些问题已经制约了普法工作的有序进行,必须加强普法的立法工作,切实加快推进普法工作。1、普法思想与形势的发展不相适应。一些地方的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把普法工作看成是软任务,认为其他工作抓好了,看得见,摸得着。普法宣传工作没有硬指标,在一定时期,一定程序上难以直接衡量,不用着急。因而把普法宣传工作当作可抓可不抓,可多抓也可少抓的事情看待,讲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透过这些问题的表面现象,实质上还是没有摆正法制工作的位置,正确处理好普法宣传工作与经济工作的关系。因此,要大力推进依法治国进程,广大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必须要端正思想认识
6、,把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工作放到重要位置来考虑,从计划部署、工作安排、措施落实各个环节上作好宏观指导,统筹安排;对人力,财力、物力作好合理调配,平衡兼顾,从而使法律制定颁布、法律宣传普及、法律贯彻实施、法律监督检查成为一个有机整体。2、部分领导干部存在“重经济轻普法”倾向。通过“三五”普法,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得到了进一步增强,学法、用法、守法蔚然成风。但是,从目前的情况看,由于受长期的封建主义影响,一些领导干部的“人治”思想仍根深蒂固,有些领导认为,经济建设是硬指标,是大事,普法工作是软任务,可有可无。一些基层干部甚至认为:“普法工作搞多了,群众的法律意识增强了,学会了运用法律武器
7、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们的工作会越来越难做。”因此,普法工作普遍存在“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3、缺乏长远的、系统的学法规划。在邓小平民主法制思想指导下,我国从1985年以来,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但据了解,有些地方普法这条线始终没有统一的、长远的、系统的规划,存在“各自为政”、“单打独斗”现象。这样一来,普法工作或偏或倚,甚至出现“撞车”现象。4、普法工作力度不够,制约、监督、保障机制不完善。有些部门、单位对普法工作仅停留在“购一本法律书、听一堂法律课、参加一次法律考试”上,没有把普法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尤其对普通公民的普法重视不够,缺乏力度。由于普法的制约、监
8、督、保障机制尚不完善,各单位的普法工作发展不平衡。有的普法学习很系统、很认真,有的应付了事,走过场;有的学法经费没保障;有的普法制度不健全,造成普法工作无法顺利进行。5、社会法制环境不好,影响了普法工作的开展。当前,社会法制环境还很不理想,执法水平也不高,从而导致一些人认为,学法律不如学“关系学”,法律学得再好、再精通,不如关系搞得好管用。一些人表面上高喊依法办事、依法行政,背地里却置法律于不顾,或是投机钻营、奉承拍马、或是行贿受贿,苦心经营关系网。以权代法,以情代法的现象依然存在。三、抓好普法工作的几点对策抓好普法工作时不我待、刻不容缓,这里建议从四个方面着手,切实加强普法工作。一是建立领导
9、机制,确保依法治理的顺利实施。建立以党委、政府为核心的各级党政领导责任机制,是落实依法治理各项措施,确保依法治理工作顺利实施的关键。因此,在实践中要做到“两个坚持”、“五个到位”。即坚持把依法治理工作纳入一把手工程;坚持把依法治理工作纳入本地区本部门总体发展规划;认识到位,责任到位,精力到位,投入到位,奖惩到位。从而把依法治理的直接责任压在各级党政一把手的肩上,有效地解决“两头热”、“中间梗塞”等问题,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真正步入一个全新的阶段。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实行规范化管理。当前应着重抓住健全市、区依法治理办事机构,赋予职权,实行“三定”。普法工作已进入十七个年头,依法治理办公室的地位与其担
10、负的任务,职能十分仍然不协调,处在“小马拉大车酌尴尬境地。一个工作机构如果有责无权,地位提不高,威信上不去,工作自然难以开展。依法治理办事机构不仅仅是一个办事机构,同时也是一个管理机构,应明确职责,赋予职权,在机构改革中实行定编制、定职责、定岗位的“三定”方案,使其真正起到各级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作用,承上启下的中枢作用,协调部门开展工作的纽带作用,联系广大群众的桥梁作用,推动依法治理的排头兵作用。三是健全有效的监督机制,保持依法治理的强劲态势。依法治理是一项宏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涵盖面广,渗透点无处不在。同时,依法治理又是一项法律性、政策性、群众性很强的工作,必须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要由市、
11、区(县)委牵头,对市、区(县)依法治理进行监督检查,对领导干部依法治理政绩进行考评。通过签定依法治理年度责任目标,兑现奖惩,实施党政监督;通过人大代表视察,年度评议,实施法律监督;由政协不定期协商,对口评议,实施社会监督;聘请监督员,定期反馈信息,公开监督电话,实施群众监督。四是强化措施,建立强有力的激励和保障机制。各级党委、政府对在依法治理工作中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实施、认真完成任务、成绩突出的干部和工作人员,要大张旗鼓地进行表彰和奖励;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应把其作为考核班子整体水平和考核干部政绩的主要内容,作为提拔使用干部的重要条件。对依法治理政绩突出的干部,大胆提拔重用;对组织实施工作不力,完不成工作任务或政绩平平的干部和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和必要的处罚,不予提拔和重用。同时,依法治理工作必须有组织保障、人员保障、经费保障,健全办事机构,有懂政策、懂法律、懂业务,会宣传、会发动、会协调、会总结,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能独挡一面开展工作的人员,落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努力改善交通工具、宣传设备和办公条件.总而言之,新的形势既给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供了新的机遇,又提出了新的挑战。领导干部要认真贯彻“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抓住机遇,振奋精神,勇于创新,真抓实干,开拓进取,为落实“四五”普法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