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的.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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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嫄市人民跚办公毂件皋政办发(2021)135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如皋市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如皋市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如皋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10月18日如皋市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方案(苏办发(2020)1号)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方案(通办发(2020)2号)精神,加快推进镇(街道)执法体制改革,完善
2、镇(街道)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提升镇(街道)行政执法能力,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总体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复制推广经济发达镇“1+4”改革经验,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江苏省行政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围绕镇(街道)执法体制改革目标要求,扎实推进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推动全市各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发展,构建权责一致、规范高效的基层行政执法体制,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奋力建设长江以北最强县市,建设“强富美高”新如皋提
3、供重要动力和坚实法治保障。二、主要任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是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理的行政执法机构,以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名义开展执法工作,行使法定及赋权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各镇(街道)在辖区内集中行使的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措施权目录清单(第一批)详见市政府关于在各镇(街道)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通知(皋政发(2021)16号)。(一)制度规范化建设L建立协作配合工作机制。镇(街道)与市级业务主管部门加速建立健全无缝衔接的监管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强化联动协作,厘清监管、执法界限,避免监管漏洞。市级业务主管部门切实落实行业管理主体责任,依法履行政策制定、审查审批、批后监管、业
4、务指导等职责,积极配合做好综合行政执法职权行使所涉的检验、检测、鉴定、认定等技术支撑工作。镇(街道)依法履行相对集中的行政处罚及与之相关的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措施等各项职责,业务上主动对接市级业务主管部门。建立执法案件协调会商制度和联络员制度,高效协调处理行政执法中的普遍性问题和热点难点问题。镇(街道)相互间因管辖区域和职责不清产生争议的,提请市级业务主管部门协调处理;镇(街道)因执法事项与市级其他执法部门发生争议的,提请市司法局协调处理;协调不成的,由市政府决定。对跨镇(街道)区域范围的案件,报经市政府同意由市级业务主管部门直接处理,镇(街道)应当予以配合。镇(街道)对发现不属于管辖范围的
5、涉嫌违法案件,应当移送有权部门,移送材料和程序按照市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皋政发(2016)40号)文件执行。2.建立健全系列配套制度。各镇(街道)应当积极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立健全执法办案制度、日常管理制度、考核评价制度、信息化建设等系列配套制度。制定内部考核和监督管理办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执行执法过错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落实重大处罚决定报备制度。建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推行包容审慎柔性执法,执行免罚轻罚”清单,切实做到公平、公正执法。完善行政执法案例指导、行政执法案卷管理、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
6、推动行政执法信息化管理,加快与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互联网+监管”及社会信用系统对接,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信用分类管理等监督方式,完善事中事后监管。(二)执法行为规范化建设各镇(街道)综合执法局应当统一执法行为标准体系。1 .统一执法文书。行政处罚类执法文书的编号形式统一为:X综罚字(年份)第X号;行政强制措施类执法文书的编号形式统一为:X综强措字(年份)第X号;行政强制执行类执法文书的编号形式统一为:X综强执字(年份)第X号。行政执法文书指导样式由市司法局制定。2 .统一案件案由。案由名称统一表述为:违法行为人(单位)+具体违法行为+案,具体常用行政处罚案由参照公布的权力清单事项名
7、称。3 .统一执法流程。案件流程包括登记、受理立案、调查取证、权利告知、决定、送达、执行、结案、归档。行政处罚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九十日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4 .统一法制审核。普通程序的行政执法案件,应当由各镇(街道)综合执法局的法制审核人员进行审核,也可由各镇(街道)法制审核人员承担案件法制审核职能。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应当由各镇(街道)的主要负责人或者委托分管负责人主持,镇(街道)综合执法局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等人员参加的重大案件集体讨论会,进行集体讨论决定。自由裁量基准按照市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统一的规定执行。5 .统一执法办案平
8、台。相关的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应当及时在市指挥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平台上传。(三)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L配强行政执法队伍。各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应当配备不少于6名具有行政执法资格人员,围绕综合执法主责主业开展工作,原则上不得外借。综合行政执法局主要负责人的人选应当具有一定的综合组织协调能力且具体承担行政执法工作,具备法律专业背景、执法经验的人员应当优先安排至执法岗位。6 .配足执法辅助人员。各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辅助人员的管理和配备参照市政府关于印发如皋市城市管理辅助执法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皋政规(2019)1号)执行。各镇(街道)原聘用的执法辅助人员,符合文件规定要求的,可继续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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