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安全自查工作总结篇3.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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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网络安全自查工作总结篇3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区工商、公安、通信、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人民银行和银监等部门积极协作配合,严厉打击网络传销违法活动。通过专项行动,力争侦破一批网络传销违法大要案件,严惩网络传销组织者、领导者,进一步净化网络环境,遏制网络传销发展蔓延的势头,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二、工作重点重点打击以“资本运作”“连锁销售”“区域开发”“电子商务”“网络直销”“网络营销”“网络”“特许经营”等为幌子,诱骗不明真相的群众缴纳“入会费”“加盟费”等网络传销活动,并加大对网络传销违法活动的查处力度。三、工作安排专项执法行动于即日起至12月30日结束,共分四个阶段进
2、行:第一阶段(即日起至9月15日)为动员部署阶段。由区综治办牵头,会同工商、公安、通信管理、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银行、银监等部门成立打击网络传销专项执法行动协调办公室,具体负责重大网络传销案件查处的协调工作。区直各相关部门要开展调查摸底,掌握本区网络传销的态势,查明打击对象的底数等情况,为集中整治打下基础。第二阶段(9月16日至10月25日)为个案查处阶段。区直各相关单位要全面落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根据第一阶段摸底排查的线索,采取集中行动和个案查处相结合的方式,查处一批大要案件,清理一批窝点,摧毁一批传销组织网络。同时,要广泛开展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第三阶段(10月26日至12月5日
3、)为中期督查、重案会审阶段。区直各相关单位对前阶段的各项整治工作进行梳理,同时接受省、市政府和工商部门对各地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情况进行的中期检查和督导,对重大疑难案件组织会审,推动和保障案件查处工作顺利进行。第四阶段(12月6日至12月27日)为总结表彰阶段。区直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做好专项执法行动检查总结,做好案件查办、典型案例、工作经验等情况的汇总工作。同时接受省、市政府的考评,对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四、工作措施(一)建立健全区委区政府领导的部门联动机制。要建立健全区传销监管执法责任部门联席工作会议制度,畅通信息交流渠道,实现执法资源共享,做好行刑衔接。通信管理部门要及时屏蔽传销网站网页信息
4、及关闭境内的传销网站;银监部门要协助办案单位对传销组织和个人所使用的银行账户信息进行查证,对有证据证明转移或者隐匿违法资金的,及时提请司法机关予以冻结;信息产业部门、劳动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人才市场招聘信息及网络招聘信息的监管,及时清理以招工为名诱骗大学生进行传销活动的信息,查处虚假广告行为,堵住传销组织进行诱骗的渠道等。(二)全面开展调查摸底,积极发现和确定线索。打击网络传销专项执法行动协调办公室要会同工商、公安、通信、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组织力量深入开展调查摸底。要充分利用“网管系统”、12315维权网站、网络即时通讯平台、微博、语音电话、手机短信等各种现代化诉求渠道,受理和处置有关网络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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