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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起重机械综合监管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通知、2023年度省本级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计划要求,进一步强化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起重机械事故,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全面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以起重机械专项检查为抓手,以消除重大事故隐患为落脚点,对起重机械相关主体责任履责行为,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检测、使用、维保等环节实施综合监管,深入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着力提升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强化安全风险管控,有效预防起重机械伤害,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建筑
2、施工安全形势稳定,助力城市高质量发展。二、综合监管规则(一)监管领域住房城乡建设联合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双随机、一公开全链条、全环节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各地: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情况;起重机械制造、安装、维修、检验单位持续满足许可条件情况;核查建筑起重机械租赁、使用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风险管控情况。推动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督促建筑起重机械制造、安装、修理、租赁、维保、使用、检验等单位严格履行安全生产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二)监管方法每年8月至11月,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住房城乡建设联合省市场监管局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在全域起重机械备案库中按照覆盖不少于30台起
3、重机械设备比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每年8月前,房屋市政工程在建项目应完成起重机械全覆盖自查。每年9月前,属地主管部门在项目自查自纠基础上完成随机抽查,借助智慧监管平台,核查设备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现场实查设备安全状态及各主体单位履责情况,并将检查结果报送至住房城乡建设。(三)监管机制根据建筑机械监管事项特点,明确检查内容、方法和工作要求,统一执法检查流程、规则和标准等,推进综合监管重点事项清单化、规范化、标准化。建立协同联动长效机制,加强行业主管部门与执法部门协调配合,加强信息共享和执法协作,形成综合监管合力。灵活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智慧监管、巡查检查等方式开展联合执法。严格规
4、范公正文明执法,通过指导帮扶、约谈警示、责令改正、行政处罚等措施,帮助各责任主体提高管理水平。(四)结果应用组织相关单位及业内专家对综合监管检查发现问题进行分析,归纳提炼下步监管重点和攻坚目标,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跟踪督办、督促限时整改闭环,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查处。指导建立完善起重机械市场和现场全链条信用评价体系,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将评价结果共享至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针对相关企业,结合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在双随机抽查时设置不同的抽查比例。建立信用数据交换机制,共享相关信用结果,依法依规开展失信联合惩戒。三、2023年工作部署(一)时间安排9月15日前,房屋市政工程在建项目
5、应完成起重机械全覆盖自查;9月20日前,属地主管部门在项目自查自纠基础上完成随机抽查,并将检查结果按照附件1-3要求进行填报,各市将辖区抽查情况汇总,报送至住房城乡建设。(二)检查组构成由住房城乡建设联合省市场监管抽调人员和行业专家组成检查组,检查人员原则上不少于3人,其中执法人员不少于2人,专家不少于1人,视情况邀请媒体记者随检查组跟踪报道。(三)检查内容重点检查:起重机械备案登记管理情况;市场各方主体安全责任落实情况;起重机械实体质量运行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及教育情况;安拆方案、检测、使用、维保等资料的完备、准确、真实情况等;检测机构履职情况,清查打击虚假检查报告,以及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规定的相关检查内容。(四)检查方式检查组到达被检查单位后,应当出示证件,召开检查前会议,与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及主要管理人员会面,告知检查目的和检查要求。检查人员应当按照检查内容开展现场检查,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填写表格并向被检查单位反馈检查结果,要求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或者单位盖章。五、结果报送检查组于现场检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住房城乡建设报告检查情况。住房城乡建设和省市场监管将按照有关规定公示检查和处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