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建设工程造价计价管理办法(2023修正).docx
《南昌市建设工程造价计价管理办法(2023修正).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南昌市建设工程造价计价管理办法(2023修正).docx(4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南昌市建设工程造价计价管理办法(2005年4月30日市人民政府令第104号发布根据2023年7月26日市人民政府令第172号修正)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造价计价的管理,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维护建设工程各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江西省建筑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造价的计价及管理,适用本办法。交通、水利等专业建设工程造价的计价及管理,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造价,是指建设工程从筹建到竣工交付使用期间所需的全部费用,主要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预备费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第四条住房和城乡建设
2、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建设工程造价计价管理工作,其所属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工作。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建设工程造价计价管理工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建设工程造价计价管理工作。第五条建设工程造价由发包与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建设工程造价计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第六条建设工程造价的计价依据包括以下内容:(一)工程估算指标和概算指标;(二)工程概算定额、预算定额与单位估价表;(三)费用定额、工期定额;(四)人工、材料、设备、施工机械台班价格;(五)工程造价指数;(六)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七)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计价依据。第七条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当
3、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做好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的预算定额补充项目的编制工作。第八条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工程造价信息数据库,定期发布建设工程材料、设备等市场价格信息。第九条建设工程不同的建设阶段应当分别编制建设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和工程结算;建设工程需要招标投标的,还应当编制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第十条投资估算应当根据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标准、主要设备选型、建设工期、估算指标以及有关规定编制。第十一条设计概算应当根据初步设计、概算定额、费用定额和市场价格编制。第十二条施工图预算应当根据施工设计图纸、预算定额、费用定额和市场价格编制。第十三条招标标底应当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南昌市 建设 工程造价 计价 管理办法 2023 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