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加快推进数字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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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1黔南州加蝇峰产业廉的政辘施(试I亍)(征求意见稿)为奋力在实施数字经济战略上抢新机,加快推进数字经济发展创新区建设,助力黔南数字产业快速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政策措施。一、支持对象(一)支持对象条件。本政策措施所指的企业,无特殊解释的,均为工商、税务登记和统计属地在黔南境内,从事行业属于互联网、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大数据领域,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制度健全、经营状况良好、无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具体认定由州大数据局负责。二、支持政策(二)支持上规入统。对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2000万元、1亿元的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三)支持做强做大。对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为正增长
2、的规上企业,本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20%-50%、50%以上的,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奖励。(四)支持企业入驻产业园区。对新入驻国有(含国有控股)性质的大数据产业园区(基地、楼宇、众创空间、孵化器)办公场所的企业,且正常运营的,前三年办公用房租金全免,由企业所在县(市)负责兑现。(五)支持开展融资。对年度获得银行贷款且当年营收达500万元以上的企业,按企业实际付息的50%给予补助,最多三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50万元。(六)宽带网络补贴。对企业自用宽带租赁费享受60%的补贴,每年每户最高不超过W万元,并协调通信运营商给予宽带租赁费用最低折扣。(七)支持数据标注产业发展。对与本地高校
3、、职业(技工)学校合作共建大数据产业人才实训基地,并开展人才培训的数据标注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达500万元及以上、IOoO万元及以上、2000万元及以上的,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40万元人才补助;对月均从业规模达500人或年主营业务收入达3000万元的企业,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优先保障见习生指标。(八)支持平台经济产业发展。对平台型企业年纳税额较上年增加500万元及以上的,分别给予税收增量部分的10%作为企业奖励,最高100万元。为平台企业提供相关税收政策服务,辅导开展发票开具、纳税申报等涉税事项,支持网络货运平台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业务。(九)支持企业专业化发展。鼓励各类企业对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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