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福利机构社会工作服务指南标准文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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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CCSH36江西省地方标准DB36/TXXXX-2023儿童福利机构社会工作服务指南Serviceguidelineofsocialworkinchildwelfareinstitution2023-XX-XX发布2023-XX-XX实施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目次前言III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服务原则15基本要求26服务流程37服务内容38服务方法89督导810社会工作管理10附录A:儿童初始预估记录表11附录B:儿童季度评估记录表12附录C:儿童结案评估记录表13附录D:个案工作接案记录表14附录E:个案工作预估表15附录F:个案工作计划表16附录G:个案工作过
2、程记录表17附录H:个案工作评估表18附录I:个案工作结案表20附录J:小组工作计戈IJ书21附录K:小组工作单元(小节)计划书23附录L:小组工作过程记录表24附录M:小组工作评估总结报告26附录N:社区活动计戈IJ书28附录0:社区活动报名表30附录P:社区活动签到表31附录Q:社区活动终期报告32附录R:督导记录表33附录S:社工督导记录表34附录T:督导需求表35附录U:督导工作计戈IJ表36参考文献37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江西省
3、民政厅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赣州市儿童福利院、北京春晖博爱公益基金会。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丰、罗达、蔡雅娟、张晓、姚娟、肖瑾、胡群华。儿童福利机构社会工作服务指南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儿童福利机构社会工作服务的服务原则、基本要求、服务流程、服务内容、服务方法、督导和社会工作管理。本文件适用于江西省儿童福利机构开展的社会工作服务。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MZ/T167-2021儿童福利机构社会工作服务规范3术语和定义下列
4、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 1社会工作服务SociaIworkservice社会工作者秉持儿童权利理念,运用儿童社会工作的理论知识和方法技巧,针对儿童福利机构监护抚养的孤残儿童的个性化需求,以最有利于儿童的原则帮助儿童发挥最大潜能而开展的工作。4服务原则4. 1利益最大原则社会工作者应以儿童为中心,从儿童身心发展特点和利益出发提供专业服务,最大限度保障儿童权益。来源:MZ/T167-2021,4.15. 2伤害最小原则社会工作者在工作中如果无法避免造成伤害,尽量选择对儿童造成最小伤害的方案,或者是最容易从伤害恢复的方案。来源:MZ/T167-2021,4.24.3专人全程服务原则儿童福利机构
5、应确保每名儿童从入院到离院有专门的社会工作者提供专业服务,做到专人负责,全程介入,个别化服务。社会工作者应创造公平的环境,保障所有儿童享有平等的权利与机会;尊重儿童在其权利和能力之内的决定和意愿,鼓励和支持儿童主动参与服务活动。4.5生态系统原则社会工作者应运用生态系统的观点,从儿童自身及其与不同的人和环境之间的互动关系中分析问题,识别资源,采用综合的手段和方法提供专业服务。4. 6保密原则社会工作者应尊重儿童隐私,严格规范儿童相关信息文档的收集和管理制度,不随意散播服务对象的信息。5基本要求4.1 组织制度管理4.1.1 儿童福利机构应设置社会工作部门,按照1名社工服务不超过25名儿童的比例
6、确定岗位数。4.1.2 儿童福利机构应明确社会工作岗位职责,并建立相应的社会工作职级体系。4.1.3 儿童福利机构应建立社会工作服务流程与相应工作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儿童社会工作服务流程及管理规范; 儿童权益侵害预防和发现机制; 多部门联动和个案会商制度; 儿童信息与档案管理制度; 社工督导制度;服务质量监控制度等。5. 2人员要求5. 2.1社会工作者应具有相关专业背景或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满足以下一项条件即可:取得社会工作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并登记注册。5.2.2社会工作者聘用应遵从未成年人行业从业人员准入资格制度:招聘时应当向公安机关、人民检
7、察院查询应聘者是否具有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记录;发现其具有前述行为记录的,不得录用。一应当每年定期对工作人员是否具有上述违法犯罪记录进行查询。通过查询或者其他方式发现其工作人员具有上述行为的,应当及时解聘。5.2.3社会工作者应认同社会工作价值伦理,掌握社会工作专业理论和方法,熟悉儿童福利相关政策法规,了解儿童福利机构各年龄段儿童的身心发展特点,具备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5.2.4社会工作者每年应接受不少于50学时的业务培训,接受不少于12小时的专业督导。培训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相关学历教育; 现场培训或远程培训; 社会工作年会、研讨会; 社会工作论坛、讲座、工作坊等。6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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