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关于加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的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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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市关于加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的实施方案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省卫生健康委等16个部门关于做好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的通知(X卫人口家庭发(2019)X号)、XX市关于加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X卫人口(2019)X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现制定XX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的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按照“政府推动、家庭为主、科学规范、分类指导”的原则,大力向婴幼儿家庭普及科学育儿知识,加强婴幼儿照护公共服务设
2、施建设与配套,支持社会以多种形式提供婴幼儿照护服务,建立健全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机制体制。(二)基本原则政策引导,统筹发展。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强化政策引导,统筹各方资源,大力推动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优先支持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形成“规范化、多层次、多样化、可选择”的照护服务格局。支持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积极提供符合婴幼儿家庭多样化需求的照护服务。家庭为主,托育结合。以家庭养育照护为主,强化家庭对婴幼儿养育的主体责任,为家庭养育照护提供支持。为确有困难的家庭提供婴幼儿照护服务,缓减广大家庭婴幼儿养育照护负担。规范管理,科学发展。严格执行相关设置标准和管理办
3、法,建立健全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加强从业人员培养培训等,规范照护服务市场健康发展。属地管理,分类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群众服务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指导,齐抓共管,强化服务,积极营造支持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良好环境。(三)发展目标到2020年底,全市婴幼儿照护服务机制体制基本建立,科学育儿指导网络覆盖全市,婴幼儿照护机构监督管理部门职责清晰、指导精准、协调一致,婴幼儿照护机构管理有序、科学规范。至少建成1个具有地方特色和示范效应的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机构;到2021年,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无婴幼儿照护设施的有效解
4、决达到50%以上,有条件的社区设立“临时托管看护点”。到2025年,形成多层次、多样化婴幼儿照护服务供给体系,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明显增强。二、主要任务(一)加强家庭婴幼儿照护的支持指导1.加强婴幼儿的早期发展指导。通过亲子活动、入户指导、父母课堂、家庭课堂、“互联网+”等方式,为家长、婴幼儿照护者提供婴幼儿科学照护指导和相关知识培训,促进婴幼儿在身体发育、动作、语言、认知、情感与社会性等方面全面发展,提高家庭科学育儿能力。卫生健康、共青团、妇联、计生协会等部门工作人员和志愿服务人员经人社、教育部门培训合格后,担任科学育儿指导员。首次培训不少于20课时,之后每年不少于5课时。卫生健康
5、部门统一制作指导手册,通过入户指导、亲子活动、家长学校等形式提供专业服务。2 .切实做好基本公共卫生和妇幼健康服务。贯彻落实“保育为主、保教结合”方针,为婴幼儿家庭开展新生儿访视、儿童系统管理、生长发育监测、预防接种、疾病防控、喂养护理及常见病防治、意外伤害预防等服务,保障婴幼儿身心健康。(二)加强对社区婴幼儿照护的支持2021年起,在新建居住区规划、建设与常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及配套安全设施,并与住宅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无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的,要限期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建设。乡镇和农村社区在综合服务设施建设中结合实际统筹考虑。(三)发展多种形式的
6、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1.发展托幼一体化照护服务。支持有条件幼儿园挖掘潜力拓展服务,开设婴幼儿托班;改建、扩建幼儿园时,增加托班的资源供给;新建幼儿园时,同步规划婴幼儿托班建设用地、用房,努力满足群众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3 .单位福利性试点。鼓励职工适龄子女达到20人及以上的企事业单位,建设相应规模的托育机构,解决职工子女托育问题。鼓励相邻的多家企事业单位,采用多种方式联合提供托育服务,满足职工适龄子女的托育需求。2020年,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一家适龄女职工较多的单位进行试点,在单位内部设置机构,为单位职工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4 .发展临时托管看护点照护。结合辖区资源,在街道、社区或定点婴幼儿
7、照护机构中设立“临时托管看护点”,主要解决辖区内婴幼儿家庭在遇到照料困难(照料人生病、有事外出等)时暂时将儿童托管照料,根据托管时间长短负担一定的费用。2021年,20%以上的城市社区设立“临时托管看护点”,并按每年约20%的进度,2025年前全覆盖。乡镇和农村社区在综合服务设施建设中结合实际统筹考虑。4.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建立开办手续多部门一站式办理绿色通道,切实缩短企业办证时间。认真落实关于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76号),有条件的地方可利用现有资源,采取提供场地、减免租金等措施,引进社会力量举办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
8、举办非营利性婴幼儿照护机构的,经卫生健康、教育、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认定达到普惠性标准的,予以财政补贴。(四)规范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管理1、规范注册登记。举办非营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向机构编制部门或行政审批服务局注册、登记;举办营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向行政审批服务局注册、登记。注册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后,应于7个工作日内及时将有关信息推送至同级卫生健康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在核准登记后,应于10个工作日内及时到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备案。2、加强行业监管。各级政府职能部门按事权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负有监管责任,实施动态管理,建立健全业务指导、督促检查、考核奖惩、安全保障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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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X 关于 加强 以下 婴幼儿 照护 服务 发展 工作 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