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物业服务招标投标指导规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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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市物业服务招标投标指导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市物业管理区域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监管工作,规范物业服务招标投标活动,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则。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住宅物业管理区域(以下简称住宅区)业主大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及其监督管理的活动。第三条物业服务招标投标活动实行招标人负责制,并遵循诚信、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第四条业主大会公开招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鼓励通过全市统一的物业服务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招标投标平台)进行。市住房和建设部门可以委托具备相应条件的机构作为招标投标平台的运行服务机构。第五条市住房和建设部门
2、负责依法制定全市统一的物业服务招标投标政策措施,统筹全市住宅区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管理和招标投标平台建设,按照本规则规定的职责处理相关信访投诉。第六条市物业管理服务促进中心负责指导市住房和建设部门委托的招标投标平台运行服务机构开展具体工作,协助市住房和建设部门按照本规则规定的职责处理相关信访投诉。第七条区住房和建设部门负责辖区内住宅区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业务指导和监管,按照本规则规定的职责处理相关信访投诉。第八条街道办事处负责指导、监督辖区内住宅区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相关具体工作,指导业主委员会编制招标文件、确定业主大会议题和召集业主大会会议等,对物业服务项目招标投标的异议
3、处理进行监督,对业主大会会议通过的招标文件进行备案,按照本规则规定的职责处理相关信访投诉。第九条招标投标平台运行服务机构负责落实平台的开发建设、运行维护,提供招标投标全过程所需场所、设施和服务,配合住房和建设部门对招标投标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并及时向住房和建设部门报告招标投标相关主体和评标专家的违法违规行为。第十条业主大会是住宅区公开招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招标人。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履行如下职责:(一)编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二)发布招标公告及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答疑和补遗;(三)依照业主大会确定的招标事项组织开标、评标和定标;(四)依照本规则组建评标委员会和定标委员会;(五)依
4、照本规则答复相关异议;(六)依照中标结果,以业主大会名义与中标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七)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本规则规定的其他职责。第二章招标与投标第十一条业主委员会应当在街道办事处的指导下编制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主要内容包括物业服务期限和范围、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投标报价要求、评标方法、定标方法、拟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文本等。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和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参照市住房和建设部门发布的示范文本制定。第十二条物业服务项目招标文件应当符合物业服务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并按本规则及业主大会会议决定载明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对于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评标标准等不允许偏离的实
5、质性要求和条件,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并以醒目的方式标明。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第十三条业主委员会应当于召集业主大会会议十五日前,将本规则第十四条规定事项的有关议题予以公示;业主对议题提出书面意见建议的,业主委员会应当召开业主委员会会议研究决定是否采纳并予以答复。业主对答复内容存在重大意见分歧的,业主委员会应当及时向社区党委报告。业主委员会召集业主大会决定公开招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有关事项,应当提前三个工作日书面告知物业所在地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应当派员列席会议或者了解会议情况。第十四条对于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以下事项,由业
6、主大会会议作出决定:(一)是否通过原物业服务企业的续聘方案;(二)是否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招标文件;(三)明确评标、定标方法;(四)其他需要业主大会决定的事项。上述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且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业主大会不得授权业主委员会决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相关事项,不得授权业主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第十五条业主委员会应当在业主大会会议决定公示期满后,及时将会议通过的招标文件通过市住房和建设部门建立的物业管理信息平台报街道办事处备案,备案时应当一并报送业主大会决议等相关材料。街道办事处应
7、当在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备案并同步抄送区住房和建设部门,有相关争议必须处理的除外。第十六条招标文件备案后,业主委员会应当及时在招标投标平台发布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时间不得少于二十日。第十七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的质疑,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十日前提出。业主委员会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五日前作出答疑、补遗。第十八条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第十九条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投标平台提交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投标文
8、件,招标人应当拒收。在本市参与物业服务项目投标的企业,提交投标文件之前,应当在物业管理信息平台进行企业信息登记。企业信息登记的具体办法由市住房和建设部门另行制定。第三章开标与评标第二十条业主委员会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通过招标投标平台组织开标,并应当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第二十一条开标时业主委员会应当核实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内容。开标过程中,投标人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期间提出,业主委员会应在开标结束前作出答复。开标结束后,业主委员会应于当日在招标投标平台公开开标结果。投标人自愿放弃参加开标,或者在开标结束前主动退出开标的,均视为认可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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