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总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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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节总则一、适用范围本规划单元位于大良镇镇区东南部,四至为:北至兴良道、东至发展路、南至南环路、西至规划一路,总用地面积为91.91公顷。本单元属于改建区类型。二、规划依据1、相关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5年修订);(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4)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3号);(5)村镇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200036号)2、主要技术规范、标准(1)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2)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3)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
2、计规范(GB50220-95);(4)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282-2016);(5)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318-2017);(6)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T50293-2014);(7)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2005);(8)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2016);(9)城市热力网设计规范(CJJ34-2002);(10)城镇燃气规划规范(GB/T51098-2015);(三)天津市城乡规划条例(2009);(12)天津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9);(13)天津市规划控制线管理规定(2009);(14)天津市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DB12
3、/T598.4-2015);(15)天津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规程(试行)(2010年2月)。3、相关规划(1)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2)天津市武清区城乡总体规划(2008-2020);(3)大良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4)武清区大良镇总体规划(2010-2020)4、其他资料(1)天津市“十三五”规划纲要;(2)武清区“十三五”规划纲要;(3)武清区大良镇“十三五”规划纲要;(4)企业、市政等文件资料若干。第二节单元总体控制一、主导功能和类型发挥武旗路的城镇主要交通服务功能,形成以工业功能为主,商业服务业功能为辅的功能单元。二、规模1、规划单元建设
4、用地控制在91.91公顷,其中工业用地控制在70.24公顷。2、规划的建设用地规模和建筑总量作为刚性指标,在本控规单元中落实。三、开发强度1、本控规单元的总建筑规模控制在约50.78万平方米。2、工业用地规划容积率控制下限为0.5;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规划容积率控制上限为2.0。3、控规单元内的用地分类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中的规定执行。第三节绿地与广场用地规划一、规划内容本控规单元内绿地与广场用地主要包括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和附属绿地。二、规模规划绿地与广场用地用地面积约8.60公顷。其中规划公园绿地一处,占地面积2.84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3.09%;
5、防护绿地用地面积为5.76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6.27%。三、控制要求1、合理布局集中公共绿地,其数量和规模作为刚性指标,在编制下位规划和实施建设过程中落实。2、防护绿地和附属绿地的控制执行天津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四节公共设施规划一、规划内容和控制要求1、公共服务设施是指市、区级公共设施,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等。2、公益性公共设施的数量、规模作为刚性指标,在编制下位规划和实施建设过程中落实。3、公共设施位置的调整,需满足服务半径要求。二、城市、地区级公共设施规划1、规划内容本控规单元包含城市、地区级公共设施主要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2、控制要求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规划为镇区、工业区服
6、务的商业用地及娱乐康体用地,占地面积2.67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2.90%。第五节交通规划一、道路途径本单元的道路有镇区主干路4条,镇区次干路2条,镇区支路2条。道路具体内容见下表。规划道路一览表道路名称道路等级红线宽度(米)绿线宽度(米)道路横断面(米)武旗路镇区主干道40IO(西)4.0-32.0-4.0(东)隆良道西段镇区主干道3210(南)6.0-20.0-6.0(北)隆良道东段镇区主干道207(南)2.0-16.0-2.0(北)南环路镇区主干道247(污水厂处10m)(南)3.0-18.0-3.0(北)发展路镇区主干道20西侧7,东侧15(西)2.0-16.0-2.0(东)兴良道西
7、段镇区次干道162(南)2.0-12.0-2.0(北)兴良道东段镇区次干道2010(南)2.0-16.0-2.0(北)富裕路镇区次干道167(污水厂处10m)(西)2.0-12.0-2.0(东)顺良路镇区支路144(污水厂处10m,垃圾站转运站处5m)(南)2.0-10.0-2.0(北)规划一路镇区支路12(西)2.5-7.0-2.5(东)二、交通设施1、社会停车场本控规单元内共设置1处社会停车场,面积约0.23公顷。2、加油站按照天津市加油站空间布局规划(2009-2020年)要求,本控规单元内不设置加油站。三、出入口规划各地块机动车出入口应尽可能设置在次要道路上,不宜在行人集中地区设置机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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