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职业中专教师评优及业务能力评选办法(修订稿).docx
《XX职业中专教师评优及业务能力评选办法(修订稿).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XX职业中专教师评优及业务能力评选办法(修订稿).docx(8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XX职业中专教师评优及业务能力评选办法(修订稿)为更好发挥教师在我校的示范、引领作用,坚持以点带面、全面提升,突出教学业务能力和教学业绩,今依据市教育局关于实施XX市中等职业学校青年名师培养工程的意见和“XX英才”选拔管理办法(X办发2020)4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特对XX县职业中专教师评优及业务能力评选办法(棣职专字(2020)25号)进行修订完善,具体如下:一、组织领导学校结合省市县文件精神,成立由校长负责的领导小组,推选出本年度评选评委会,成员由部分中层领导和各系部一定比例教师组成。二、条件说明1 .符合相应评选文件中的报名条件。2 .为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鼓励学校多出
2、优秀教师,出高水平优秀教师,同一年度,已获得同一级别教学业务能力称号的教师不再允许申报,同年度可参加相应更高级别评选申报。3 .教师获得学校推送主管部门的同级别单项表彰,三年内学校不再推送。4 .教师获得学校推送政府部门的同级别综合表彰,三年内学校不再推送。5 .非教学类业务相应职能部门授予的表彰,经学校同意上报,同一称号三年学校不再推送。三、报名1 .在规定时间内,持书面申请书到学校办公室报名。2 .报名时提交近五年的教育教学、教育科研等方面工作成绩的证明材料(原件),在评分项目中每项最多提交三件。四、资格审查评委会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五、计分办法选取根据组织单位评分要
3、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本校制订了A类、B类、C类三项评分标准。A类评分标准用于教育部门组织的业务能力评选,如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教坛新星、名师等。B类评分标准用于人社部门或工会组织的业务能力评选,如首席技师、有突出贡献技师、XX工匠等。(注:工会组织的称号评选,工会主办的竞赛、授予的业务称号或表彰等按同级别计分)C类评分标准用于政府部门或教育和人社(组织)部门授予的综合表彰评选或人社、教育、工会部门授予的单项表彰评选。六、计分评委会根据计分办法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申报人进行计分。七、人员确定及公示根据名额分配情况和计分情况确定拟推报人选并进行公示。八、上报公示无异议,推报人选填表上报。九、其他附
4、加说明1 .个人所提供的申报材料必须客观真实,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取消参评资格且三年内不准参加推荐评审。2 .教师提交的所有材料和获奖证书须是近五年内获得的,如组织评选单位要求上交的评选材料低于五年,则按文件要求的年限上交材料。3 .教师个人或辅导学生参加学校统一组织并上报学校主管部门举办的同届内同类赛事获得的奖项取最高项计分。同届内不同赛事获得的奖项可同时计分,同届内同类赛事教师个人与辅导的学生分别获奖可同时计分。4 .同年度内获得的不同教学业务能力称号、课题、论文、著作、教材、专利可同时计分。5 .教师或辅导学生参加的团体类技能竞赛,须提供组织单位的报名文件,按获得的奖次同等计分。6 .每
5、年度,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和文件评选要求,推选一定比例教师代表,对评选办法提出合理建议和修订意见,经校委会研究通过后,对评选办法做出修订。7 .如果出现得分并列情况,A类评选按第四项得分高者优先,B类评选按第三项得分高者优先,如果仍并列,则由评委会商讨决定。8 .指导教师指导学生或教师个人参加竞赛获得奖次无证书的,须提供公示成绩的红头文件或者网站证明材料,经学校认可后可作为佐证材料。9 .2015年以来教师节教育部门授予的表彰按综合表彰计分。十、A类、B类、C类三项评分标准。A类(一)参加教学竞赛及指导学生竞赛获奖情况参评人员提交参加学校统一组织并逐级上报学校主管部门举办的竞赛证书。1.课类竞赛:
6、优质课比赛、信息化(教学能力)大赛、人社系统职业能力比赛按获得奖次计分,教育系统说课比赛按获的奖次降级计分。赋分标准:国家一等奖10分、二等奖8分、三等奖7分;省级一等奖7分、二等奖6分、三等奖5分;市级一等奖5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县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2 .技能大赛:教师指导学生或教师个人获奖。赋分标准:国家级一等奖10分、二等奖8分、三等奖7分,省级一等奖7分、二等奖6分、三等奖5分;市级一等奖5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县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3 .创新创业大赛:教师指导学生或教师个人获奖。赋分标准:国家级一等奖7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4分、省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XX 职业中专 教师 评优 业务 能力 评选 办法 修订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