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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实施方案为充分发挥小额信贷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的造血作用,缓解脱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贷款难、利率高、风险大等问题,扎实推进我镇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加快脱贫人口致富步伐,按照2022年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决策部署,组织实施好金融助推巩固脱贫成果和乡村振兴工作,加大对脱贫人口信贷支持,推动金融服务到村到户,促使其发展增收项目,增强脱贫人口自我发展的能力和活力,切实发挥金融政策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协同
2、效应,加快推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为“强省会”行动及乡村振兴开新局奠定坚实基础。二、工作目标加大小额信贷宣传力度,确保小额信贷政策脱贫人口覆盖率、知晓率达到100%;充分发挥农业龙头企业、农业合作社带动作用,全面提升农户自主发展产业的技能素质,提升发展产业意愿,确保对符合条件、有意愿申请小额信贷发展生产的农户,做到应贷尽贷。三、工作重点(一)加强信贷政策宣传。各村要抓住外出务工脱贫人口春节集中返乡过节的有利时机,集合防贫监测、稳岗就业等工作,组织村干部、驻村队伍、网格员等,对全镇户内有全劳动力的脱贫户、监测户,逐村逐户开展走访,宣传小额信贷政策,摸清脱贫户、监测户产业发展意愿及信贷需求,确保小
3、额信贷政策宣传覆盖率、知晓率达100%。(完成时限:2022年2月15日前)(二)制定产业发展计划。各村要充分发挥村干部、驻村队伍、网格员等的作用,与承贷银行按照组成工作组对全镇有全劳动力脱贫户、监测户开展摸排工作,根据脱贫户、监测户的生产和经营意愿,帮助制定发展计划,明确发展规模、资金需求,便于承贷银行审批贷款。镇农业中心要切实做好脱贫户、监测户的生产经营计划指导,并提供相关技术支持。(完成时限:2022年2月20日前)(三)提升信贷服务质量。镇村两级要与辖区内承担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业务的银行紧密合作,以村为单位明确小额信贷服务人员。对已落实发展计划的农户,镇村两级和承贷银行要分别明确每户结对
4、服务人员,逐户落实农户授信工作,以产业发展计划为依据量身定制信贷服务方案,并做好生产经营引导和跟踪服务,确保应贷尽贷。(完成时限:2022年12月25日前)四、保障措施(一)建立两级服务体系。按照县委、县政府部署,成立镇、村两级工作专班(工作组),完善工作落实机制,构建“牵头推进有机构、办理服务有人员、贷款发放有流程”的工作格局。(二)强化贴息资金保障。镇乡村振兴办要配合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做好项目谋划,将小额信贷贴息资金项目按程序纳入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依据工作推动需求,按规定落实贴息。资金使用严格按照衔接资金项目管理相关规定,落实公示公告制度,为小额信贷工作推进
5、提供坚实资金保障。(三)强化政策支持力度。各村要将支持小额信贷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对申请小额信贷的脱贫户、监测户在项目资金政策上给予适当倾斜,切实落实产业政策对信贷户支持,提高脱贫户、监测户发展农业生产和经营的积极性、主动性。镇农业中心、镇乡村振兴办及各村要结合实际,以脱贫户、监测户产业发展计划为基础,谋划一批覆盖信贷户的到户类产业项目,及时纳入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选择有利时机安排衔接资金予以支持。(四)强化信息沟通调度。镇农业中心要定期与承贷银行、各村进行数据对接,建立共同参与的信息共享机制,为科学决策提供数据支撑,并及时防控信贷风险,实现对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的动态管理。各村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对好做法、好经验要及时总结上报。镇农业中心将结合各村报送情况,按月汇总分析全镇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运行情况,每月通报、调度小额信贷相关工作。(五)加强督导考核机制。镇农业中心要加强工作督导,明确完成时限,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确保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落地落实。镇级专班要在工作推进重要时间节点,适时开展专项督查检查,并将小额信贷发放、带动增收巩固脱贫成果和金融巩固脱贫成果工作创新纳入对各村实绩考核指标体系。对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推进慢、效果差的进行通报批评,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年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