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保健院人才引进管理办法(暂行).docx
《妇幼保健院人才引进管理办法(暂行).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妇幼保健院人才引进管理办法(暂行).docx(4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妇幼保健院人才引进管理办法(暂行)为改善和优化我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结构,缓解高素质卫生人才紧缺的矛盾,适应妇幼卫生事业的快速发展,为妇女儿童的身心健康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结合我院实际制定人才引进管理办法如下:一、引进条件本规定所引进人才的专业包括:临床医学、中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一)毕业未满三年的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医学生;(二)全日制本科学历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具有本专业资格证书、执业证书、规培证书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短缺专业引进毕业未满三年的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医学生,本科年龄原则上不超过26岁
2、,硕士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0岁;具有中级职称或硕士研究生学历以上的人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急需重点学科引进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医学专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引进省、市级以上专业学科带头人或优秀医学专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引进的卫生管理型人才须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担任管理工作两年以上,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二、优惠政策与待遇(一)安家补贴1、对引进的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学术科研水平、能熟练开展本专业二甲专科以上技术项目、熟悉本专业领域的科技发展动态,有丰富带教经验的省级以上学科带头人和优秀医学专家,享受生活安家补贴15万元。按第一年50%,第二年30%,第三年20%的比例,于引进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妇幼保健 人才 引进 管理办法 暂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