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茂南区卫生健康局行政执法减免责事项清单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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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茂名市茂南区卫生健康局行政执法减免责事项清单(稿)(第一批)单位:茂名市茂南区卫生健康局序号事项名称基本编码设定依据适用情形免处罚依据套管配监措备注1对用人单位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六十九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不予处罚:(一)违法行为轻微并在责令改正期限内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二)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在责令改正期限内改正的。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现场教育、回访检查2对用人单位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条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九条、第三
2、十四条、第七十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不予处罚:(一)违法行为轻微并在责令改正期限内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二)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在责令改正期限内改正的。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现场教育、回访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条第(二)项规定按照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卫生健康系统减免责清单(第一批)的通知(粤卫规【2022】5号)执行。3对用人单位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一)、(二)、(三)、(四)、(六)、(八)、(九)、(十)、(十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五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五
3、条、第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不予处罚:(一)违法行为轻微并在责令改正期限内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二)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现场教育、回访检查项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处罚十六条、第五十九条、第六十六条、第七十二条并在责令改正期限内改正的。4对用人单位有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处罚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二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四条、第四十八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不予处罚:(一)违法行为轻微并在责令改正期限内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二)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在责令改正期限内改正的。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现场教育、回访检查5对用人单位违反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第五十条第(一)、(二)、(三)、(四)、(七)、(八)、(九)、(十)项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处罚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八条、第二十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七条、第五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九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不予处罚:(一)违法行为轻微并在责令改正期限内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二)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在责令改正期限内改正的。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现场教育、回访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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