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学院师范生“双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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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学院师范生“双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教育部关于加强师范生教育实践的意见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根据XXXX学院师范专业教育实践主要环节标准(试行)XXXX学院毕业实习管理规定等文件要求,为促进我校实践环节“双导师制”工作管理的规范化和常态化,确保“三位一体”协同育人机制取得实效,切实提高实践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实践教学“双导师制”是指本科学生在实践教学中
2、由我校教师和校外实践基地教师(员工)共同指导,促进学生学业知识、技能提升。由学校安排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熟悉行业一线和中小学教育教学实践的教师,采取驻校指导、巡回指导和远程指导等多种方式进行有效指导,与地方教育部门、中小学等实践基地协同遴选优秀教师担任指导教师,并与相关机构通过专题活动、定期培训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指导教师的专业化水平和实践指导能力。第二章遴选条件第三条校内指导教师遴选条件。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体心理素质;专业基础理论、教育理论扎实,专业基本技能和教育教学技能娴熟,知识结构合理,教学经验丰富;了解行业一线,熟悉专业要求,熟知国家行业政策和规
3、定;具有较强的教研能力和较丰富的教研经验;能够深入一线,乐于参与教育教学改革;重视和关心实践教学,虚心指导学生成长,耐心解决实践教学过程相关问题。第四条校外指导教师遴选条件。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体心理素质;业务能力强,具有较好的理论知识和职业素养;重视和关心实践教学,虚心指导学生成长,乐于参与高校教育教学。第三章校内指导教师职责第五条积极更新教育教学理念,把握学科前沿动态,按照学校和学院的实践教学大纲,制定实践指导计划,认真完成指导工作任务。第六条对学生开展实践前培训和教育,进行有效指导。第七条协调处理好学生在实践教学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认真为学生讲解相关注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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