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桂园街道蔡屋围统筹片区城市更新单元一期子项目A(14-01地块)新建2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重大行政决策草案》(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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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2关于罗湖区桂园街道蔡屋围统筹片区城市更新单元一期子项目A(14-01地块)新建2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重大行政决策草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为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超高层建筑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深圳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及我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政策等相关要求,深圳市罗湖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起草了罗湖区桂园街道蔡屋围统筹片区城市更新单元一期子项目A(14-01地块)新建2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重大行政决策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称草案。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一、制定理由为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科学规划建设
2、管理超高层建筑,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住房城乡建设部、应急部于2021年10月发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超高层建筑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建科(2021)76号)(下称“76号文”),明确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上城市确需新建2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结合抗震、消防等专题严格论证审查,并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复核;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上城市新建2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应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作为重大公共建设项目报城市党委政府审定,实行责任终身追究。罗湖区桂园街道蔡屋围统筹片区城市更新单元(下称“蔡屋围项目”)作为打造罗湖金融商贸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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