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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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导师)队伍,进一步加强导师的组织与管理,充分发挥导师在研究生培养中的主导作用,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以及上级有关文件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导师是研究生的指导者和培养者。导师的遴选与认定,旨在选拔具有相应教学能力、学术水平和科研条件的专家承担研究生培养指导工作。第二条导师的管理工作应有利于学校学科建设和学科结构调整,有利于国家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所需要的高层次专门人才的培养。导师选
2、聘,应建立能上能下、有进有出的动态机制,不断优化和提高导师队伍的结构与整体水平。第三条根据学校研究生教育发展规模与研究生招收计划需求,科学设置导师岗位,遴选符合条件的人员担任导师。第四条根据国家新增学位点评审工作和学科建设需要组织遴选。第二章导师的遴选第五条导师分类1 .导师根据学位授予类别,分为学术学位导师和专业学位导师。2 .导师根据指导方式分为专职导师和兼职导师。专职导师为本单位的科研、教学人员;兼职导师为外单位的科研、教学人员。第六条导师遴选的基本要求1 .立德树人。坚持教育者先受教育,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努力成为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播者、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更好担起学生健康成长
3、指导者和引路人的责任。2 .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熟悉国家有关研究生教育政策法规;能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高尚的科学道德,严谨的治学态度;能认真履行导师职责。第七条导师遴选的基本条件1.具有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57周岁(计算截止时间为申报当年的9月1日),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紧缺学科、重点学科负责人年龄可适度放宽。2,具有硕士或以上学位,无硕士学位申请者必须符合以下条件:须有20年以上工作经验,且获得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资格10年以上。3 .具有丰富的高等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经验;具有担任一届以上(含)硕士研究生协助导师的工作经验;承担过或正在承担一定工作量的本科与
4、研究生课程。第八条导师遴选的业绩条件(一)学术学位导师遴选条件1 .近3年内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国内核心期刊核心刊物依据为: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出版社最新版)或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源期刊目录(扩展库)所列核心刊物上发表本学科或相关学科门类的论文2篇及以上;或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CI或EI收录论文1篇及以上;或有主编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或副主编行业统编教材2部;或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排名前二);或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三等奖(排名第一)。2 .近3年主持省部级科研课题1项(不含立项不资助项目),且可实际支配的科研经费总额达3万元及以上(人文社科类不低
5、于L5万元)。(二)专业学位导师遴选条件1.申报人须有相关年限的工作经验:博士毕业7年,硕士毕业10年,本科毕业15年。目前仍在一线工作,没有重大医疗责任事故或教学事故。3 .有坚实的临床医学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在本领域有一定的研究成果,具有运用专业基础理论知识解决行业实践中实际问题的能力。担任省级及以上专业学术组织委员职务。4 .近3年主持省部级科研课题1项,且可实际支配的科研经费总额不少于1万元。第九条学校引进人才担任研究生导师办法,按照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执行。第十条导师的破格遴选1.必须在学校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中进行。5 ,主持并在研国家级课题1项;或主持课题的纵向科研经费总额不
6、少于30万元。6 .近3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CI2篇(摘要除外)以上,且至少1篇论文不低于JCR三区。7 .在条件和水平相当的情况下,优先考虑具有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学校引进的具有博士学位的海外高层次人才或优秀留学回国人员。第十一条兼职导师遴选1.必须在学校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中进行。8 .可从学校教学医院或相关学科、专业有长期稳定教学、科研合作关系(需提供校级协议)的单位中选聘该学科专业的专家,鼓励校外(包括国外)能够为学校研究生就业及培养基地建设等作出突出贡献的知名专家、校友或社会活动家申请遴选学校兼职研究生导师。9 .应在该学科领域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声望
7、者,能够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认真履行研究生导师职责,服从学校和院所关于研究生导师的各项管理规定。10 兼职导师的遴选条件和程序与校内申请人一致。第三章导师的审批第十二条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及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为遴选组织1 .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是审定研究生导师的校级评审组织。2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是审查研究生导师资格的院级评审组织。第十三条导师遴选程序1 .资格审核申报人应根据本办法向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二级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提交所属学位评定分委员会。2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研究生导师遴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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