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区居家和社区养老“助餐工程”建设、运营暂行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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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区居家和社区养老“助餐工程”建设、运营暂行办法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XX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X政2019)63号)、XX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X政办秘(2020)4号)、XX市居家和社区养老“助餐工程”(2021年-2023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试行)和XX市居家和社区养老“助餐工程”补贴制度(试行)的通知(X养改办(2021)4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助餐工程”建设,建立养老助餐补贴制度。具体如下: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
2、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解决高龄和失能等老年人“吃饭难”问题为重点,兼顾其他老年人、困难群众需求,开设社区老年食堂,为老年人、困难群众提供安全、方便、实惠的助餐服务,切实提升全区老年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不断提高我区老年人养老服务工作水平。二、基本原则(一)镇街指导、社区主办。各镇、街道、村居根据本暂行办法,结合自身实际制定配套方案,并具体组织实施社区食堂的开设、运营、管理等。(二)政府扶持、市场主导。通过建设补贴,鼓励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助餐项目,支持社会力量建设和运营社区食堂。鼓励社区食堂规模化、连锁化、标准化运营。(三)平台管理、信息化支撑。运用“养老服务信息系统”和大数据
3、技术,提升助餐服务智能化、信息化和便捷化水平,打造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助餐服务网络。三、工作目标XX区现有社区老年食堂1个(XX镇XX社区),各镇、街道要充分整合现有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老年人活动中心、养老机构(含:敬老院)等国有、集体和社会服务资源统筹规划和布局老年人助餐服务机构和服务网络。通过招商引资、公开招标、市场准入等方式引入社会力量建设和运营老年助餐机构,鼓励发展有利于老年人就餐服务的经营模式,确保2023年底实现城市社区养老助餐工程100%全覆盖。四、养老助餐服务机构开设与管理1 .拟开设社区老年食堂的助餐机构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食品经营许可、消防安全等资质,向各镇、街
4、道申请,经择优选择审核同意后,报区民政局备案。2 .开设社区老年食堂时,区民政局要指导镇街和村居与助餐机构签订服务协议,明确食品安全、配送流程、服务价格、服务补贴等事项。3 .社区老年食堂应取得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实行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收费价格以及对老年人的优惠、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承诺书、投诉电话“六公示”,同时在室外醒目位置悬挂全市统一的老年助餐机构标识。4 .社区老年食堂、社区老年助餐点建设标准符合市民政局要求,可以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五、补贴制度“助餐工程”共涉及3类补贴,分别为助餐机构一次性建设补贴、助餐机构运营补贴、老年人助餐补贴,各项补贴具体细
5、节如下:(一)助餐机构一次性建设补贴1、补贴范围纳入区“助餐工程”建设计划,新建或改扩建运营满1年以上的社区老年食堂和社区老年助餐点,建设标准参照XX市民政局相关规定。2、补贴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助餐机构,按照实际新增面积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社区老年中心食堂建筑面积500平方米及以上10万元/个,建筑面积300-499平方米的5万元/个,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的3万元/个,社区老年助餐点每个2万元/个。3、补贴方式。社区老年食堂按实际建设面积,以专项资金拨付和物品投入的方式进行补贴。物品投入方式将报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领导小组办公室(民政局)备案后试行。社区助餐服务机构已经享受过社区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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