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打击假冒政府网站制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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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打击假冒政府网站制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赣州市应急管理局赣州市公安局赣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印发开展打击假冒政府网站制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十大攻坚战”和“打非治违”百日行动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依法打击不法分子假冒应急管理部门政府网站和证书信息查询平台,伪造、变造、买卖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等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捣毁一批伪造安全生产证书的制假窝点,惩治一批假冒政府网站的技术团伙,查处一批持假人员和用假企业,曝光一批典型违法犯罪案件,进一步规范我
2、区安全生产培训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二、重点任务(一)打击伪造、变造、买卖假冒安全生产证书、涉嫌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违法犯罪行为。(二)打击利用互联网搭建假冒政府网站,提供假冒安全生产证书查验,涉嫌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的违法犯罪行为,或为上述行为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违法犯罪行为。(三)打击利用网络媒体、在线平台等进行诸如免考、速成等虚假宣传,兜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诱导从业人员上当受骗,涉嫌诈骗的违法犯罪行为。(四)查处生产经营单位不认真核验安全生产证书真伪,默许从业人员持假证上岗的违法行为。三、职责
3、分工(一)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区应急管理局、区公安分局、区行政审批局联合成立打击假冒政府网站制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区应急管理局局长任组长,区应急管理局、区公安分局、区行政审批局负责此项工作的分管领导及有关科(股)室负责同志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工作由区应急管理监管股牵头,区公安分局、区行政审批局派专人参与,具体负责我区专项行动期间的统筹协调、联络调度、工作督导、宣传报道、总结等工作。(二)应急管理部门工作职责。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全面排查“三项岗位”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情况,开展重点行业
4、企业从业人员持证情况专项执法检查,检查企业“三项岗位”人员用假、持假、防假自查情况、“三项岗位”人员准入把关情况、“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及复训情况;收集问题线索并及时移交公安部门,协助配合公安部门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三)公安部门工作职责。对伪造、变造、买卖假冒安全生产证书,涉嫌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开展打击;对涉嫌假冒政府网站提供虚假安全生产证书查验,以及为假冒政府网站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开展打击;对利用网络媒体、在线平台宣传、兜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涉嫌诈骗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开展打击。(四)行政审批部
5、门工作职责。负责核验由本部门制发的危险化学品及其他安全生产证书真伪,负责假冒政府网站制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等违法犯罪行为举报热线(12345)的举报投诉受理工作,收集问题线索并及时移交应急管理、公安等部门,协助配合应急、公安部门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五)各地及其他部门(单位)工作职责。各地及区住建局、区企工局、区招商局、区经发局、区市监分局等部门(单位)负责排查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三项岗位”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情况,开展本辖区、本行业领域从业人员持证情况专项执法检查,检查企业“三项岗位”人员用假、持假、防假自查情况、“三项岗位”人员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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