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建设工程 招标、投标、备案(勘察设计监理施工)20.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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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备案(勘察设计监理施工)20上海市建设工程勘察招标投标备案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摘自建筑建材业网站)建设工程勘察招标投标备案一、办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293号令)4、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上海市人大第73号公告)5、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方法(8部委2号令)6、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7部委12号令)7、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3号令)二、办理流程:(一)招标登记1、受理范围:(1)市受理范围:报建告知单中发包方式为勘察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的项目(含保密项目),
2、浦东新区、市政府或市建交委派出机构处报建的项目除外。(2)浦东新区受理范围:浦东新区报建的项目,且报建告知单中发包方式为勘察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的项目。(3)市政府或市建交委派出机构受理范围:在市政府或市建交委派出机构报建的项目,且报建告知单中发包方式为勘察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的项目。2、需具备条件(携带材料):(D建设工程已报建(网上查阅);(2)招标代理合同已签订(具备规定条件自行招标的,无此项内容)。3、办理时限为当场办理。(二)招标公告发布1、需具备条件(携带材料):(D已招标登记(网上查阅);(2)依据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须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手续的,已履行手续,取得批准;(3)用地
3、范围已核准;(4)所需资金已落实;(5)所需的基础资料已经收集完成;(6)托付招标代理单位进行招标的合同(具备规定条件自行招标的,无此项内容)。2、办理程序:(D核对发包范围与项目规模是否一样,标段划分是否合理;(2)核对招标代理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是否与所承接项目相适应,负责该项目招标的招标工程师是否符合相关规定;(3)核对拟接受的招标方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4)确定本次勘察招标的标段号并发出上海市建设工程勘察招标投标办事流程表(附件1);(5)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运用数字签名证书,登陆上海市建筑建材业网站(),填写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应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基本状况、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及获得招标文件的方法等事项。招投标监管部门确认后发布,发布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邀请招标的,无此项内容)。(三)招标文件(补充招标文件)备案1、招标文件及补充招标文件发出前.,需经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2、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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