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工作的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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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进一步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工作的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通知精神,全面强化稳就业举措,支持个体经营、非全日制以及新就业形态等灵活多样的就业方式,拓宽就业新渠道,培育发展新动能,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拓宽灵活就业渠道(一)鼓励发展个体经营。积极打造优质高效的政务环境,对非公经济和其他所有制经济、大中小企业实行平等待遇。引导劳动者以市场为导向,依法自主选择经营范围。鼓励劳动者创办投资小、见效快、易转型、风险小的小规模经济实体。支持微商电商、网络直播等多样化的自主就业、分时就业。支持发展各类特色小店完善基础设施,增加商业资源供给。允许民营资本
2、进入法律法规未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进一步压缩企业创办时限,将企业创办时限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将企业设立登记时间压缩为即办件,放宽企业名称和住所登记条件。对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从事个体经营的,按规定给予创业担保贷款、税收优惠、创业补贴等政策支持。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合伙创业、小微企业,分别最高可申请20万元、40万元、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按规定给予一次性5000元的创业补贴。对符合条件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登记当月起,3年内每年按每户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
3、税。对灵活就业人员从事经营活动到办税服务、邮政网点临时代开发票的即时办理,并于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市市场监管局、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人行市中心支行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二)拓宽非全日制就业渠道。落实财政、金融等针对性扶持政策、推动非全日制劳动者较为集中的保洁绿化、批发零售等行业提质扩容,鼓励支持一批成长性好的建筑装修企业做大做强、做专做精,并给予相应针对性扶持政策。增强养老、托幼、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等社区服务业的吸纳就业能力。加强对非全日制劳动者的政策支持,对就业
4、困难人员、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从事非全日制等工作的,给予最高不超过其实际缴费2/3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期限为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人行市中心支行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三)促进新就业形态发展。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促进数字经济、平台经济健康发展,加快推动网络零售、移动出行、线上教育培训、互联网医疗、在线娱乐等行业发展,为劳动者居家就业、远程办公、兼职就业创造条件。培育打造示范作用明显的“直播电商主播孵化基地”,鼓励吸纳直播电商人才,建立专业主
5、播团队和电商直播优质产品库。落实互联网平台经济及其他新业态新模式监管规则,鼓励互联网平台企业、中介服务机构等降低服务费、加盟管理费等费用,创造更多灵活就业岗位,吸纳更多劳动者就业。培育引进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加大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网络教育培训工作力度,带动增加灵活就业岗位。加强“互联网+医疗健康”建设,优化便民惠民服务。积极推进电子健康卡创新应用,开展远程影像、远程心电、检查结果互认等业务,并逐步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延伸,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和效率,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发展互联网医院,推动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在线查询和规范使用,加快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智能化,加快推进电子处方流转平台
6、建设,探索医疗卫生机构处方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实时共享,提高部门间协同合力,进一步优化各项便民惠民服务应用。推进文化体育旅游融合发展,开发打造工业旅游、研学旅游、沙漠旅游等新业态旅游产品,积极举办文化体育旅游节会活动,大力拓展旅游就业空间。(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人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二、优化自主创业环境(四)优化审批管理服务。开通行业准入办理绿色通道,对需要办理相关行业准入许可的,实行多部门联合办公、一站式审批。在政府指定的场所和时间内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个人利用自
7、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无须办理营业执照。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引导劳动者规范有序经营。(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五)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取消部分证照及收费。对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实行承诺制登记,无须提供经营场所证明。无污染、不扰民、无安全隐患的经营事项,不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禁止性规定并征得利害关系人书面同意,可以依法用住宅住址登记为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从事相应经营活动。取消涉及灵活就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对经批准占用城市规划区内道路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免征城市道路占用费。建立公开投诉举报渠道,用好12315举报平台,提高举报处理效率,依法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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