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低效工业用地改造提升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意见(试行)起草说明.docx
《慈溪市低效工业用地改造提升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意见(试行)起草说明.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慈溪市低效工业用地改造提升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意见(试行)起草说明.docx(2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慈溪市低效工业用地改造提升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意见(试行)起草说明一、政策意见制定背景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低效工业用地整治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浙政办发(2023)12号)和慈溪市老旧工业区块改造提升攻坚行动计划(20222026)(试行)(慈政办发(2022)24号),为进一步推进工业集聚区建设和制造业空间腾换攻坚行动,提升存量工业用地产出效益,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政策。二、政策意见主要内容本政策由十条意见组成。一是鼓励工业集聚区内企业提容改造。加快老旧工业区块的有机更新和扩容利用,鼓励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二是鼓励优势企业盘活利用低效用地。鼓励亩均综合评价A、B
2、类的优势企业兼并、收购、受让低效企业厂房(土地)并实施增资扩产项目。三是支持工业用地零星归宗联合改造。支持相邻地域的企业进行联合再开发,并按批准方案和约定条件进行分割。四是推进低效工业区块连片改造提升。鼓励镇(街道、园区)以“十化三场景”为导向,以国资企业、村级集体为主实施“工改工”连片改造。五是提质升级一批小微载体。鼓励国资企业、村级集体、第三方专业机构等利用存量低效工业用地建设一批标准厂房、产业集聚点等小微载体。六是推进小微企业集聚提质发展。鼓励工业集聚区外企业搬迁、腾退入小微载体。七是加强工业用地转让管理。对本市范围内各类导致工业用地国有用地建设使用转移的行动和工业用地企业股东股权转让均
3、纳入全生命周期管理,同时严格规范工业用地分割转让。八是支持现状工业用地实施“零增地”改造和更新转型。对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工业集聚区规划的,允许其调整回工业用途;对规划用途已调整但5年内暂不实施的区域,允许上年亩均综合评价A、B、C类企业实施技改和新扩建工业项目;经市政府专题会议批准后,允许工业企业利用中心城区的存量工业用地,建设新电商集聚平台。九是鼓励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充分利用现有低效工业区块,通过整体开发保障性租赁住房,优化工业园区配套服务,有效盘活存量工业用地资源。十是支持收购低效工业资产再开发。对有再开发价值的低效工业资产,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后,可通过收储、拍卖等方式收购,国资公司在资金平衡条件下可采取征迁方式。确有需要的,可在符合相关规划及政策法规的基础上,经市政府同意后通过用地性质改变、规划条件变更、产权分割等方式提升购得资产的市场价值。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慈溪市 低效 工业用地 改造 提升 促进 产业 质量 发展 若干政策 意见 试行 起草 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