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推行“首违不罚+公益减罚+轻微速罚”柔性执法制度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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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东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征求东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推行“首违不罚+公益减罚+轻微速罚”柔性执法制度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各中队、机关各科室(处、中心):为贯彻落实浙江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总体方案等文件精神,进一步优化行政执法相关领域营商环境,促进行政执法更加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起草了东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推行“首违不罚+公益减罚+轻微速罚”柔性执法制度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发给你们征求意见建议。有关意见建议请于2023年7月26日下班前书面反馈至法制科王佳楠处。东阳市综
2、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7月14日东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推行“首违不罚+公益减罚+轻微速罚”柔性执法制度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以柔性执法体系构建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市,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浙江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总体方案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
3、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深入实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依法行政,转变执法理念,创新执法方式,积极推行柔性执法,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促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二、基本原则(一)坚持依法行政。严格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正确适用法律依据,履行法定程序,做到执法有据、程序合法、处罚适当。(二)加强教育引导。对应当受到行政处罚的轻微违法行为,通过灵活运用引导、说服、教育等非强制性柔性执法方式,促使当事人做到知错能改,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制度刚性约束和执法柔性化解
4、统一。(三)体现过罚相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综合考虑行政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客观危害以及主观恶性,合理使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做到过罚相当,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四)倡导诚实守信。对当事人签署承诺书后违背诚实守信不改正或改正后再犯相同违法行为,或者对当事人由于自身原因未按规定完成公益服务的,行政执法部门应当依法作出行政罚款处罚决定,不得滥用相关柔性执法制度。三、主要内容“首违不罚+公益减罚+轻微速罚”柔性执法制度是指在行政执法领域落实包容审慎监管理念、优化营商环境而推行的一项柔性执法制度,主要包含三个方面的内容即首违不罚制度、公益减罚制度和轻微速罚制度。(一)首违不罚制度首违不
5、罚制度,是指对行政执法领域的行政相对人初次、主观故意不明显、危害后果轻微并能够及时改正的违法行为,经批评教育,当事人自愿签署承诺书承诺立即改正或者在承诺时间内改正,则执法机关不予行政处罚的制度。1.适用条件(1)危害后果轻微;(2)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在东阳市范围内本年度被首次查获且当事人对违法行为有正确认识;(3)能够立即改正或者在承诺期限内改正;(4)属于执法机关发布的适用“首违不罚”清单所列行政执法事项范围。2 .实施程序(1)准确把握适用范围。原则上,“首违不罚”制度只适用于清单上公布的执法事项。对属于清单范围的首次违法行为,经调查后认为不宜采用首违不罚制的,应当按照法定程序依法予以行政处
6、罚。(2)严格规范适用程序。执法人员掌握违法行为线索后,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调查。属于可以适用“首违不罚”制情形的,由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提出整改要求。当事人对相关情况确认无误后,自愿签署承诺书。对已经适用首违不罚制,当事人没有在承诺期限内提交整改说明等证明材料的,执法人员应在合理时间内进行核查,视情况依法采取必要的措施。3 .执法痕迹化管理实施“首违不罚”应严格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相关要求,视情况采用音像记录方式记录执法全过程。承诺书一式两份,执法人员和当事人各持一份。检查结束后,执法人员应将相关执法资料整理归档,确保履职尽责有据可查。对于通过实名举报、其他部门移送或上级交
7、办方式获得的案件线索,应将适用“首违不罚”的有关情况告知案件线索来源方。(二)公益减罚制度公益减罚制度,是指在执法活动中,经依法查处认定违法行为人存在属于公益减罚制范围的轻微违法行为,具备公益减罚制适用条件,违法行为人自愿向行政机关申请在指定的公益岗位上,以提供社会服务的形式来折抵罚款的制度。1 .适用条件(1)违法行为人包括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法人;(2)不适用“首违不罚”制度,但是违法行为情节轻微,未造成不良危害后果;(3)违法行为人自愿申请参加公益服务,且身体状况足以适应公益服务岗位要求的;(4)属于执法机关发布的适用公益减罚制度所列的行政处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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