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镇吴照初、黄雪珍低效工业用地“工改工”项目改造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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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港口镇吴照初、黄雪珍低效工业用地工改工项目改造方案根据经批复规划条件论证,港口镇人民政府拟对位于中山市港口镇沙港中路27号的吴照初、黄雪珍的低效工业用地进行改造,由吴照初、黄雪珍作为改造主体自主改造,采取全面改造的改造方式。改造方案如下:一、地块基本情况(一)总体情况改造地块位于中山市港口镇沙港中路27号,北至沙港中路,南至沙墩涌,东至用地边界,西至中山龙城(国际)游戏游艺交易中心,用地面积2.0156公顷(20155.7平方米,折合约30.23亩)。(二)权属情况改造地块属国有建设用地,土地用途为工业。改造涉及的土地已经确权、登记,不动产权证号为粤(2018)中山市不动产权第号、粤(2018
2、)中山市不动产权第号,为土地权利人吴照初、黄雪珍自1998年7月开始使用。(三)土地现状情况改造主体地块有4栋建筑物,为吴照初、黄雪珍自1998年7月开始使用。现有建筑面积9602.84平方米,现状容积率0.48,作工业厂房所用。其中,2栋建筑物(建筑面积4695.14平方米)已按规定办理规划报建手续,2栋临时建筑(建筑面积4907.7平方米)未办理规划报建手续。该地块目前已拆除建筑面积500平方米,改造前年产值为3558.89万元(亩均产值约11773万元/亩),年税收为56.79万元(亩均税收约L88万元/亩)。根据关于印发中山市工业用地综合评价方案的通知(中山工改办发(2023)7号),
3、经研究,认定改造地块属于低效工业用地。经核查,改造地块于2009年12月31日前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基底面积达到用地面积1/3以上并使用至今,根据中山市旧厂房改造升级实施细则(修订)(中府2023)58号)第二十二条,改造方案经港口镇党政领导班子集体审议通过后,视为非闲置土地。该用地可以按规定办理施工报建等相关业务。改造地块不涉及土壤环境潜在监管地块及历史文化资源要素等情况;抵押给陈志勇,已取得抵押权人同意改造。(四)规划情况改造范围内用地符合经批复规划条件论证,不符合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纳入中山市“三旧”改造(城市更新)专项规划(2020-2035)。其中,在我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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