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鼓区2023年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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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石鼓区2023年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实施方案为切实解决我区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及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确保我区2023年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有序进行,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建保(2021)188号)、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V衡阳市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衡政发(2023)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一、房源情况我区本次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房源共有两个地点,共215套。分别为:衡州家园172套,其中,电梯房72套,楼梯房100套;松木经开区公租房43套,全部为楼梯
2、房。本次分配模式全部采用电脑摇号抽签模式,所有房源只租不售。二、配租对象截止2023年3月31日,符合衡阳市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衡政发(2023)2号)文件规定,经石鼓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通过的,符合衡阳市城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215户保障对象。三、租金标准分配到衡州家园公租房,核定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保障对象,楼梯房、电梯房租金标准为每月1元/平方米;核定为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及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楼梯房租金标准为1楼、6楼每月2.5元/平方米,2楼至5楼每月3元/平方米;电梯房租金标准6楼以下(含6楼)为每月3元/平方米,7楼及以上为每月3
3、.5元/平方米。分配到松木经开区公租房的保障对象,不区分保障类别,租金标准均为楼梯房1楼、6楼每月2.5元/平方米,2楼至5楼每月3元/平方米。四、组织机构成立石鼓区2023年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领导小组,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住建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区政府办、区纪委监委、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残联、区民政局、区住建局、区卫健局、区审计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信访局、区行政审批局、区纪委监委驻区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区公安分局、区委融媒体中心、黄沙湾街道、五一街道、合江街道、人民街道、青山街道、潇湘街道等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区住建局,由区住建局党组书记、局
4、长尹磊任办公室主任,区住建局副局长胡振华任办公室副主任,区住保中心主任陈江、区住保中心工作人员李鹏为成贝O五、分配原则(一)严格把关原则。申请人必须经社区、街道、区住保中心三级严格把关审核,并通过信息比对合格后才能纳入本次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范围,严禁不符合条件的对象参与配租。(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区纪委监委、区审计局、区行政审批局等部门全程参与分配工作,确保分配工作阳光操作、公开透明。区行政审批局将本实施方案、保障对象名单、配租结果等及时在石鼓区党政门户网上公示,区纪委监委、区审计局及聘请的电子信息专家及现场配租对象代表全程参加监督,抽签过程实行全程摄像、网络视频直播。(三)重点对象优
5、先保障原则。环卫工人公交司机优抚对象伤病残退休军人荣立三等功及以上退役军人消防救援人员三级以上残疾人家庭失独家庭省部级以上劳模见义勇为人员年满18周岁孤儿未成年三孩家庭(氐保户,上述重点对象符合规定的申请人,可优先安排公共租赁住房。重点对象先由申报地街道摸底,再由区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确定。六、操作程序(一)保障对象申请。凡经区住保中心审核通过的我区公租房保障轮候对象,且在2023年3月31日前向户籍地所在社区自愿申请,参加本次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二)资格认定。资格认定遵循规范程序、严格标准、应保尽保的原则。一是由社区上户进行初审;二是由街道组织复核;三是请市相关部门进行信息比对,各街道对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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