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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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20XX年中央一号文件和全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XX-2025年)(以下简称“八五”普法规划)精神,切实做好全县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围绕“十四五”时期农业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目标任务、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和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要求,广泛开展农村学法用法教育,加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促进农民群众法治素养明显提升,乡村法治环境明显改善,乡村治理能力明显增强,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法治保障。(二)目标任
2、务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工作自20XX年起组织实施,争取到2025年底实现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覆盖到全乡每个行政村,并同步开展查漏补缺和巩固成果工作。(三)基本原则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紧紧围绕构建上下贯通的农业农村普法工作机制、提升农民群众法治素养能力,重点围绕普法针对性不够、时效性不强、创新性不足、力量薄弱等问题,着力解决普法进村入户“最后一公里”问题,营造良好的乡村法治环境,为乡村振兴培养一批农村法律人才。坚持立足实际、统筹规划。有效利用本地“法律明白人”“一村一名法律顾问”等工作的培育成果,利用现有法治宣传教育平台、人才培养项目资源和联系对接机制等,统筹各方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开展示范
3、户培训教育工作。坚持循序推进、服务大局。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于“八五”普法期间全面实施。组织实施过程中,尊重本地乡村发展规律和法治建设需求,设计好本地实施方式,选择基础条件好的地方先行试点再逐步推开,以不低于目标求为限。坚持探索创新,示范带动。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是一项全新工作。各村坚持边实践边探索,注重创新推动工作的机制和方法,总结提炼有助于发挥示范作用的经验做法,增强工作的带动力和时效性。坚持注重效果、深度融合。把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与构建农业农村普法新格局结合起来,与建立业务素质过硬的农村基层综合执法队伍、提高农村法治监督水平和运用法治方式调解农村基层矛盾纠纷等工作结合起来
4、,使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落地见效,真正发挥农民群众在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二、工作内容(一)通过多种方式开展学法用法培训工作对照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基本条件,将农民学法用法课程纳入高素质农民培育内容,运用法治讲堂、田间课堂等多种方式,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1 .现场集中教学。整合资源和力量,遴选政治过硬、专业功底强、熟悉“三农”法律实践的专家、学者、农业执法及执法监督工作者、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普法志愿者等服务培育工作;组织好参加县农业农村局集中开展的现高素质农民培训,或农村“法律明白人”培训及其他法治培训。2 .利用新媒体培训。充分利用全国智慧普法平台、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崇农云讲堂等
5、国家级网络平台开展培训;依托江西省“农村法律明白人网校”和“江西省农村学法示范户培育”平台,开展网上培训、咨询服务、在线考核、以案释法等工作。学法用法示范户通过网上学法、网上培训、阅读文章、学习视频等方式,提升学习质量。对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训开展情况、乡村治理、乡村振兴等经验做法进行宣传,引导大家互学互助,充分发挥引领作用。3 .建立沟通平台。组建农村学法用示范户学习交流群,通过不定期推送信息、探讨法律问题等方式,以点带面,以先进带后进,调动示范户学习热情,营造浓厚的学法用法氛围。4 .开展特色法治宣传活动宣传培训。将每年开展“放心农资法律下乡”“农业大讲堂”“宪法宣传周”等活动,大力宣传农
6、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同时组织其他特色主题普法活动,推动法律法规下基层、进乡村。(二)开展与示范户“结对子”活动采取包区包片等方式,深入农村与学法用法示范户“结对子”,开展以案释法、以案说法,提供有针对性的培育指导和跟踪服务。(三)建设符合农民需求的农村法治教育基地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和“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积极搭建法律学习宣传平台;充分利用农村文化礼堂、法治文化长廊、农家书屋等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等具备法治普及功能的单位机构,依托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农村法治教育基地,更好地服务农民学法用法。(四
7、)讲述农村学法用法故事围绕关系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法律问题,鼓励采用快板、相声、小品、戏剧、演讲等各种形式,讲述发生在农民群众身边的学法用法故事开展学法用法优秀故事评选,发放农村学法用法故事汇编、农业执法指导案例,提高农民群众学法用法积极性。(五)做好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的认定和管理1.组织开展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认定工作。每年开展一次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认定工作,认定工作采用自下而上的方式,由乡农办、司法所对照示范户的基本条件、履责情况,在本乡范围内组织开展遴选、认定、登记造册等工作;对经认定的示范户颁发标志牌。2.强化对示范户的日常管理和跟踪调研。履行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管理的主体责任,建立本乡范
8、围内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档案台账,积极创造条件,鼓励、支持、组织其参加业务培训,开展各种法治宣传和法治实践活动。加强对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的跟踪调研,适时组织交叉学习交流活动,及时掌握示范户学法用法和示范带动情况。3.加大对示范户监测评估和总结宣传。建立科学配套的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坚持正向激励,适时对表现优秀的学法用法示范户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注重挖掘和宣传示范户学法用法典型案例,组织讲好农村学法用法故事,及时向县农业农村局、县司法局报送。总结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经验,探索推广一批可复制、可操作的培育模式,巩固拓展示范户工作成果,推动构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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