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财务管理办法.docx
《学院财务管理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学院财务管理办法.docx(12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学院财务管理办法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学校内部财务约束机制,不断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学校各项教育事业的发展,依据会计法、高等学校财务制度、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度,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第二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有效控制预算执行,完整、准确编制学校决算,真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依法多渠道筹集资金,努力节约各项支出;建立健全学校财务
2、制度,加强经济核算,实施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真实完整地反映资产使用状况,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资产,防止资产流失;加强对学校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第三条学校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分级负责”的财务管理体制。财务处是学校唯一的一级财务机构,是学校财经管理的职能部门,在校长的领导下,统一管理学校的各项财务工作,统一管理学校各类经济活动,维护学校正常财经秩序。第四条学校党政机关部门、教学单位、科技开发、校办产业、基本建设及后勤实体的财务收支必须纳入学校财务处实行集中核算,未经批准,不得另外开设银行帐号,更不允许公款私存。第五条学校配备的财务人员
3、必须具有从业资格,并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的要求接受会计业务的继续教育和培训。第六条在财务管理过程中,各预算部门实行部门主要领导负责制。第三章预决算管理第七条预算管理的内容:学校预算是指根据学校各项事业发展目标、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预算由校级预算和所属二级部门预算组成。第八条预算编制原则:学校预算编制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总原则。收入预算编制坚持积极稳妥的原贝1.支出预算编制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保证刚性支出、勤俭节约的原则。第九条预算编制方法:学校财务处负责编制学校预算。学校各部门、各二级学院根据年度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提出本部门、本二级学院预算。财务处参考以前年度预算执
4、行、结转和结余情况以及各用款单位本年度预算汇总情况。结合本年度学校财务收支增减因素,编制学校本年度预算草案。第十条预算审批程序:财务处将学校年度预算草案送分管校领导和校长审阅。经分管校领导、校长审定,报校党委会审议通过后,上报市财政部门审批核定预算。学校根据上级核定的预算控制数编制学校二级部门预算,经学校行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执行。第十一条预算调整:学校年度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原则上不予调整。如果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并在学校预算可调权限内,由财务处负责调整。如果学校事业计划有较大调整,或国家政策发生变化对收支预算影响较大需要调整预算时,按预算审批程序办理。收入预算调整后,相应调增或调减支出预算。学校所属
5、二级部门预算一经下达一般不予以调整,特殊情况申请调整须按程序报批。第十二条学校所属二级部门预算经费实行“统一管理、定额包干、超支不补”的原则。包干指标一经公布,不得随意调整。各预算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预算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负全面责任,要积极采取措施严格控制各项支出,一般不得突破学校下达的经费指标。第十三条决算管理的内容:学校决算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学校决算报表编制审核、汇总报送、信息公开、分析利用、数据质量监督检查、数据资料管理等工作。第十四条财务决算在年度终了,根据财政部门的决算编制工作要求,在对各项收支账目、往来款项、资金和财产物资进行全面的年终清理结算,办理年终结帐的基础上编制财务决算报表
6、。第十五条财务决算报表根据完整、无误的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做到数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说明充分。任何人不得随意篡改或授意、指使、强令他人篡改财务决算报表的有关数据。第四章收入管理第十六条学校收入是指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它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学校收入包括:1、财政补助收入:即学校从财政部门取得的教育经费拨款、科研经费拨款、其它经费拨款等各类事业经费。2、上级补助收入:即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3、事业收入:即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4、经营收入:即学校在教学、科研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5、附属单位缴款:即学校附属
7、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学校的收入。6、其他收入:即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包括:对外投资收益、捐赠收入、利息收入、其它收入。第十七条各项收费应严格执行财政和物价部门批准的范围和标准。未经学校批准,任何部门均不得自行收费,否则,按违反财经纪律处理,追究部门领导责任。第十八条所有收费全部纳入学校财务的统一管理。凡未纳入财务统一管理的自收、自支、自行管理的资金,均属私设“小金库”,一经查实,即予以收缴,并追究当事人和部门领导责任。第十九条学生学费、住宿费、教材费等有关费用由财务处统一收取,经学院授权由部门代收的房租费、水电费、有关杂费和其他各类收费,一律使用财务处核发的收款收据,于每月底将
8、收入和收据交学院财务结算。逾期不交者,学院停报(发)该部门所有经费。第五章支出管理第二十条支出是指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它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第二十一条支出管理应遵循科学预算、合理开支、包干使用、超支不补的原则。第二十二条支出管理的要求:各项支出,要按照批准的预算和规定的经费开支范围、开支标准及支出管理规定执行。坚持执行“一支笔”的审批制度,禁止多头审批。各部门必须指定一名领导分管财务,负责本部门切块经费的管理工作。如因工作需要,分管领导有变动,应事先及时将变动人员报财务处备案。第二十三条学校支出主要指:(一)事业支出,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辅助活动发生的支出。事业支出包括人员支出、日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学院 财务管理 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