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管理学院2017年度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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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济与管理学院2017年度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根据常州工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常工政教(2016)27号)、经济与管理学院转专业选拔考核办法及关于做好2017年度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常工政教(2017)13号)制定本工作细则。一、转专业实施办法1 .转入和转出比例经济与管理学院在不新增班级且每班学生人数不超过50的前提下,拟定各专业转入名额,学院总体控制;各专业转出学生比例不设上限。2 .转入和转出条件(1)凡符合学校转专业政策规定的学生均可在第十六周周五(6月23日)前向经济与管理学院提出转出申请;(2)转入条件及程序:按经济与管理学院转专业选拔考核办法执行。二、转专业工作日程
2、安排根据学校转专业工作相关文件安排,制定经济与管理学院转专业相关日程。1 .制定细则及计划。5月22日之前制定经济与管理学院2017年度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拟定各专业接收学生计划数,并于经济与管理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负责人杨蕾。2 .细则及计划上报。填写常州工学院接收学生转专业计划表,于第十二周周五(5月26日)前连同本细则报教务处学籍管理科。负责人吕茵梅。3 .审核转出申请材料。对本学院申请转专业学生的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在学生递交的常州工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于第十七周周五(6月30日)前将申请表及相关申请材料返还学生。负责人吕茵梅。4 .接收转入申请材料。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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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 管理学院 2017 年度 学生 专业 工作 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