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无锡市区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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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无锡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无锡市区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意见各市(县)区教育局,各有关直属幼儿园,市属各有关民办幼儿园:为规范有序做好今年市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和规范管理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当前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工作原则坚持政府统筹、地方负责、教育主管、方便就近的原则,以公办园和提供普惠服务的非营利性民办园为主,多渠道接纳,做到规范招生、规范收费、规范管理,确保适龄幼儿的入园率,充分满足群众需求,提高群众对学前教育的满意度。二、入园对象和条件1.幼儿入园年龄:大班五周岁(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中班四周岁(2019年8月31日前出生),小班三周岁(
2、2020年8月31日前出生)。各幼儿园不得招收年龄不足的幼儿入园。2.幼儿入园条件:(1)具有市区户籍的幼儿,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凭户口簿、房屋产权证、幼儿出生证、儿童保健手册等进行报名。报名公办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适龄儿童应具有服务区正式户籍,适龄儿童户籍原则上应与监护人相同,且户籍与监护人房屋产权证、实际常住地三者相符。属下列情形之一的适龄儿童,持有相关证明,按正常情况入园办理:适龄儿童随父母一方在服务区常住,父母中另一方为非服务区户籍的现役军人(含武警)或出国定居、在外地工作的;父母离异,适龄儿童随监护人在服务区常住的;适龄儿童为孤儿,随监护人在服务区常住的;父母双方均为非服务区户籍的现役
3、军人(含武警)或长期因公出国(境)、支援边疆建设,适龄儿童为服务区单立户籍,或投靠亲属在服务区常住的;适龄儿童随父母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落户,常年同住,且无户口迁移史的。适龄儿童与监护人不在同一户籍,或家庭户籍、房屋产权证、实际常住地三者有不相符的,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幼儿园就读。(2)父母持有江苏省居住证的幼儿,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凭户口簿、江苏省居住证、就业证明、幼儿出生证、儿童保健手册等,向所在地幼儿园申请入园,由各地和相关幼儿园视情安排。三、报名时间和办法1 .公民办幼儿园小班幼儿的报名录取工作通过市区阳光招生平台http:进行,家长可通过电脑、手机或平板进行操作。(1
4、) 6月3日-7日,所有适龄儿童家长在招生平台注册账号并完善、验证信息。公民办幼儿园同时接受适龄儿童报名,每人可填报1所公办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根据家长意愿自主填报。(2) 6月8日-6月16S,各幼儿园接受报名并进行材料验证,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可同步验证。(3) 6月16日起,各幼儿园录取。2 .报名幼儿园托班、中大班插班转园的幼儿不作为此次统一入园信息登记范畴。四、入园相关政策1 .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入园,按关于做好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意见(苏公通(2018)141号)精神办理。2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入园,按应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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