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某某经开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发展的实施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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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促进某某经开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发展的实施意见为加快湘潭经开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以下简称“产业园”)建设,集聚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培育人力资源要素市场,营造更优人才生态,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委关于推进新时代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园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一、适用范围本意见适用于工商设立登记和税务注册登记在产业园范围内,具有独立核算、独立纳税资格、账证健全,专业从事派遣外包、人才寻访、人才评鉴、职业技能及教育培训、人力资源管理咨询、在线学习平台、人才资源信息软件等相关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机构”)o二、支持政策(一)经营贡献奖。根据当年度对产业
2、园地方经济贡献总额给予入驻机构奖励。奖励期限为入驻后前三年,奖励金额按不超过每年企业对产业园的实际经济贡献的50%o(二)租金减免。对在产业园内租用办公场地的机构直接给予租金(不含物业费及水电气费用)减免。按办公人员人均补贴面积不超过10平米且单个入驻机构补贴面积不超过100平米,补贴年限为入驻后前三年,采用先缴后返的方式,按照租金的50%的比例给予减免。(三)中介奖励。鼓励入驻机构推荐人力资源管理媒体HRoot上一年度权威发布的符合入驻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入驻,引进全球人力资源服务100强企业且入驻产业园满一年的,奖励20万元/家;引进大中华区人力资源服务100强企业且入驻产业园满一年的,
3、奖励15万元/家;引进湖南区、华中区等区域性人力资源总部企业且入驻产业园满一年的,奖励10万元/家;引进人力资源行业细分领域前10强企业且入驻产业园满一年的,奖励5万元/家。(四)机构引才奖励1.引进全职高层次人才奖励。对为园区企业全职新引进符合莲城人才行动计划(试行)(潭市发2022)15号)文件并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为A、B、C、D类人才的入驻机构,新引进人才在企业稳定就业2年以上的,每引进一人,按人才类别根据企业实际支付给入驻机构的服务费给予补贴,且A、B、C、D分别不高于50万元、20万元、5万元、1万元,同一入驻机构一年最高奖励100万元,其中A、B、C类人才具体奖励标准按照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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