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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西宁市生态环境局城北区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审批书宁北生建管(2021)10号西宁市生态环境局城北区生态环境局关于万科公园里项目供暖配套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西宁宁灿实业有限公司:你单位报送的“关于审批万科公园里项目供暖配套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申请”收悉。按照专家意见经审查,现对万科公园里项目供暖配套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批复如下:一、万科公园里项目供暖配套工程建设项目位于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柴达木路140号。本项目新建3台8T燃气锅炉、3台6T的燃气锅炉及换热站等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1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3万元,占总投资12.4%。二、本项目根据
2、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属于允许类,且项目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宁规地字2020第002号)和西宁市建设项目备案通知书(市发改备字(2020)第005号),项目代码:-70-03-001104,因此,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从土地利用规划适应性、环境适应性和环境相容性分析,项目选址合理。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基础上,我局同意按照“报告表”中所列的建设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三、项目建设及运营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1.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工作,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控制噪声、废气
3、、废水、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2 .严格落实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布置及设备选型,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3 .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锅炉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气锅炉标准要求,并严格执行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宁市2021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函(2021)41号)要求,西宁市新建燃气锅炉需采用低氮燃烧技术,新建燃气锅炉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低于30mgm3o4 .严格落实运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锅炉排水及软化废水排入
4、城镇污水管网,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限值。5 .项目营运期生活垃圾应合理设置垃圾收集桶,进行分类存放,实行袋装化处理,垃圾箱应加盖,每日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产生的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交由专门的物资回收公司统一回收,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o6 .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完善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对环保设施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做好运行记录,建立相关档案,保证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环保设施检修及停运时,应提前向城北区生态环境局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停运,不得擅自停止使用。7 .本批复
5、中未及事项,按环评报告表建议意见执行。四、你单位应认真履行项目实施中各环节的环保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按规定履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经验收合格方可正式投入运营。五、项目批复后,如项目建设地点、性质、规模、生产工艺、环境保护设施等发生重大变更,你公司应及时履行相关环保手续。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六、有机衔接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证申领,将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污染源排放清单及其他有关环境管控要求载入排污许可证,并按证排污。七、城北区环境保护监察大队负责组织开展该项目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建设单位在接批复后到该队登记备案。此复西宁市生态环境局城北区生态环境局2021年9月14日是否宜公开选项:宜公开抄送:区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城北区环境监察大队,青海焕鑫环境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局领导,存档。西宁市生态环境局城北区生态环境局2021年9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