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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县特殊教育送教上门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国务院令第674号),按照XX省“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意见,切实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的权利,进一步提高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探索重度残疾儿童少年、丧失学习能力儿童少年居家教育工作经验,实现“全纳”教育,完善残疾儿童少年教育保障体系,推进我县残疾人教育事业快速发展,特制订本方案。一、送教对象具有XX县户籍且在本县居住,因重度残疾而丧失学习能力不能正常到特殊教育学校、普通中小学校随班就读的义务教育阶段616周岁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二、工作原则(一)遵循家庭自愿、定期开展、免费教育的原则。实施过
2、程中充分尊重家庭意愿,并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送教方案。(二)个别送教和集中送教相结合原则。可以单个送教,也可以将同类型、同区域的残疾学生统一时间、统一地点集中送教。(三)示范教育和指导家长相结合原则。送教过程要结合家长实际,有效教给家长如何护理、教育残疾儿童,充分发挥家长、家庭在特殊教育中的作用。(四)坚持“医教”和“送教”相结合的原则。在教学和康复训练过程中,送教教师既要培养残疾学生优势能力,发展其特长,又要对其进行康复训练,做好缺陷补偿和功能代偿相结合的补救性训练,全面发展学生能力。三、送教内容包括残疾儿童身体、心理康复,残疾儿童少年潜能开发,认知能力、语言能力、运动协调能力、生活自理
3、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培养训练等。(一)教学内容:学科类知识;送教老师根据学生的实际水平选备的教材内容和知识点;运用家庭资源及其他本土资源对其进行认知教学、生活自理训练。(二)康复训练:运用“医教结合”对其进行感知、运动、语言等康复训练,以达到缺陷补偿的目的。(三)家庭指导:强化家长监护责任和法律意识,引导家长密切配合送教上门工作,指导家长掌握有关教育补救方法和基本康复训练技能,并根据教学情况布置好家庭训练。四、实施办法(一)摸底调查核实,确定送教对象。每学年开学前,各责任学校对自己辖区内的残疾儿童少年进行入户调查摸底,核实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信息。县教育局与残联、卫健局等部门协调好相关工作,组
4、织人员对全县适龄的特殊儿童少年进行调查核实,确定“送教上门”服务对象,建立和完善相关档案;针对所确定的服务对象的残疾类别和家庭情况,确定承担“送教上门”服务的学校。(二)制定工作计划,夯实工作责任。各有关学校制定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工作计划,组织有“送教上门”需求的学生家长填写送教上门申请表和签订送教上门家校联系协议书,做好“送教上门”服务相关准备工作。(三)建立教师队伍,提升业务能力。依托XX县特殊教育学校资源中心,建立一支“普校+特教”组成的“送教上门”教师队伍。由有关学校选派责任心强、热爱残疾学生,思想、业务水平较高的教师开展“送教上门”教学指导服务工作。XX县特殊教育学校资源中心定
5、期不定期为“送教上门”教师做好业务培训工作。(四)准确量化评估,落实“一人一案”。针对送教对象,教师首先摸清学生的基本信息,如出生史、发展史、教育史、医疗史、家庭基本情况、家庭教养方式、家长的期望等。其次对学生进行量表评估。根据评估的结果,分析出学生的优势领域及弱势领域。再次制定个别化教育计划。在征求学生家长意见的基础上,为学生制定个别化教育计划,为开展“送教上门”工作做好准备。(五)落实送教措施,提高送教实效。“送教上门”工作原则上采取“一对一”“多对一”方式。严格根据送教课时计划,采用直观式、游戏式等教学方法,循序渐进,提高中重度残疾少年儿童的认知能力和适应生活、适应社会的能力;对送教对象
6、的家长进行培训和指导,使教学能有一定的延续性,提升“送教上门”工作的实效性。对于具备互联网远程送教条件的送教对象,可积极探索开展互联网远程送教服务,采取网络远程送教和现场送教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送教服务。五、保障措施(一)学籍保障。各校要及时将“送教上门”的残疾学生纳入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系统管理。送教上门残疾学生学籍统一注册在县特殊教育学校。各乡镇(街道)教办、学校严格按照XX县特殊教育“一人一案”资料建设要求规范建档,县特殊教育学校和乡镇(街道)教办、学校建立的送教上门个人档案资料要一致。(二)物资保障。各校要统一购置“送教上门”工作所需的教材、教具等,做好物资准备工作。(三)教师保障。按照属
7、地管理,以就近送教为原则,由残疾学生户籍注册地学校按照“一人一师”标准为每个送教学生确定一位责任教师,XX街道、XX街道的“送教上门”工作,由县特殊教育学校组织实施,责任教师确定后不得随意变更,送教上门责任教师需参加由县特殊教育学校组织的特殊教育“送教上门”业务培训后上岗。(四)权益保障。由于“送教上门”对象多数居住在偏远的自然村,“送教上门”途中存在一定安全隐患,各校可根据实际情况为“送教上门”教师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对承担送教上门服务工作的教师,在绩效考核、评优评先和职称晋升时给予适当倾斜。(五)经费保障。L送教上门残疾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每生学期3000元划拨到学籍注册学校,报账后剩余公用
8、经费作为特殊教育学校资源中心建设资金,由县特殊教育学校统筹规划使用。2.在全县范围内,不论送教路程远近,可使用学校特殊教育公用经费对送教教师授课按照每节课60元标准进行补助(包含交通费、生活费等)。3.每个送教对象每个学年给予500元的残疾护理补助。六、工作要求(一)严格审核送教课时。正常教学时间内,原则上每周送教一次,每次一课时(1小时),每学期不少于20课时,每学期有效课时数的认定由县特殊教育学校审核,并将审核情况汇总后报县教育局。(二)规范送教上门经费报账。每学期放假前完成报账,上半年于6月底,下半年于12月底责任教师将送教课时资料交到县特殊教育学校审核报账,在规定时间内不按时审核和报账
9、的,视为放弃报账。(三)严肃责任追究。送教上门工作将纳入对教办、学校的年度绩效目标考核。教办、学校、责任教师要高度重视特殊教育送教上门工作,严格按照送教上门工作要求开展送教,对送教上门工作不重视、未按照要求开展工作的,在教办、学校年度绩效目标考核中据实扣分,责任教师当年不得评先选优和参与职称评聘。xx县“送教上门”申请表学生信息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残疾类型残疾证号就读年级家长姓名联系电话家庭住址学生基本情况申请理由所属学校意见主管部门意见备注:“送教下乡”申请流程:准备好相应的证明材料一填写申请表一所属学校意见一主管部门意见。xx县“送教上门”家校联系协议书甲方:乙方:身份证号码:为使适龄中(重)
10、度残疾儿童少年掌握一定的科学文化知识或得到适当的康复训练,切实保障他们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进一步促进XX县残疾儿童少年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甲方选派教师为乙方中(重)度残疾子女免费提供送教上门服务。为明确甲、乙双方各自的权利和责任,保障送教上门工作有效开展,本着自愿、平等、合作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双方签订如下协议:一、甲方的权利和责任1.甲方为乙方的残疾子女进行学籍注册,该学籍纳入甲方的日常学籍管理中,以保障乙方残疾子女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2 .“送教上门”责任教师由甲方选派。甲方所选派的责任教师免费为乙方的残疾子女提供送教上门服务,并为其提供练习书簿等相应学习资料。甲方及选派的责任教师
11、有权了解乙方残疾子女的基本信息,如出生史、发展史、教育史、医疗史、家庭基本情况、家庭教养方式、家长的期望等。3 .甲方选派责任教师为乙方的残疾子女免费进行送教上门服务,时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一日结束。二、乙方的权利和责任1 .乙方为甲方选派的责任教师提供必要的教育教学场地和环境。2 .乙方有权参与残疾子女教育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同时须积极配合甲方选派的责任教师完成教育方案,并按照责任教师布置的教学任务协助或指导残疾子女按时完成。遇到教育教学问题时应与责任教师一起商讨解决。3 .乙方有权向甲方选派的责任教师了解残疾子女的学习或康复情况。4 .乙方对甲方选派的教师工作上有不同意见的,应向甲方的主管领导反映,严禁对教师进行人格侮辱或人身伤害。三、其他事项1 .乙方残疾子女的教育教学内容由甲方选派的责任教师和乙方共同协商确定,并按甲方选派的责任教师制定的课程表实施教育学或康复训练。2 .送教上门服务期间,若一方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或暂停送教上门服务的,应事先通知另一方。3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协议期满,本协议内容自然终止。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附手印)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