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特殊使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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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加强特殊使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管理,特别是特殊使用抗菌药物的应用管理,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XX市第一人民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方案的要求,制度本规定。一、特殊使用抗菌药物的应用指征1、病原菌培养及药敏提示仅对该类药物敏感者。2、有以下情况者可先经验用药,至有药敏结果时及时调整:重症患者疑似耐药菌感染者;高龄、合并多脏器衰竭及有休克表现者;免疫缺陷患者疑似耐药菌感染者。二、特殊使用抗菌药物的管理办法1、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选用应从严控制。临床应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应当严格掌握用药指征,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机构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会诊同意后,按程序由
2、具有相应处方权医师开具处方。2、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人员应由医疗机构内部授权,具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经验的感染性疾病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微生物检验科、药学部门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和抗菌药物等相关专业临床药师担任。3、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不得在门诊使用。4、有下列情况之一可考虑越级应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感染病情严重者;免疫功能低下患者发生感染时;已有证据表明病原菌只对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敏感的感染。使用时间限定在24小时之内,其后需要补办审办手续并由具有处方权限的医师完善处方手续。5、使用特殊使用抗菌药物应送病原学培养及药敏。6、使用特殊使用抗菌药物应履行会诊申请审批程序。6.
3、1使用特殊使用抗菌药物应有科室高级职称医师或科主任查房意见,经治医师应在病程中详细记录用药指针和查房意见;6.2填报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申请审批表,科主任签署意见后,请审核医师、药师会诊;6.3会诊医师、药师应严格掌握用药指征,并在申请表中书写会诊意见;6.4申请表由医务科审批备案后,归入病例存档。7、使用广谱特殊使用抗菌药物应关注二重感染的风险,并及时根据病原学检查及药敏结果换用窄谱抗菌药物。8、原则上特殊使用抗菌药物不得作为手术预防用药。三、违反本规定的,医院视情节分别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停止抗菌药物处方权或吊销执业资格的处理。附件:1、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申请审批表2、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目录XX市第一人民医院二O一五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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