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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学校安全责任及安全责任追究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严肃追究学校安全事故的行政责任,有效遏制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一条、责任追究的原则1、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2、坚持“一岗双责”的原则。3、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第二条、责任追究的对象及职责学校全体教职工都要参与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各自的工作岗位,对安全工作都负有一定责任。责任追究对象为校长、分管副校长(负责人)、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及教职工。I、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
2、一责任人,对学校安全工作负总责,建立健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要定期组织召开学校安全工作协调例会,调度和协调学校领导班子和各处室对学校安全工作齐抓共管,检查和解决学校安全工作的重大问题。要全面落实安全工作的各项规定和上级工作部署,层层落实安全责任,经常检查安全工作落实情况,保障学校安全。2、分管安全副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直接领导责任人,对学校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直接组织和领导者。健全安全工作各项管理制度,对分管的安全工作实施有效管理,及时向校长报告工作。抓好领导班子和教师队伍对学校安全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定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认真、彻底整改排查出来的各种问题、隐患。3
3、、分管德育和教学的副校长: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安全责任人,主要负责督促全校教师严格落实教学常规。防止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对必须在校外进行的实践和教学活动要认真审批,确保活动安全进行;督促全校教师加强师德修养,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杜绝因体罚或变相体罚造成对学生的伤害事件,确保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督促指导教师把学生安全作为教育教学的第一要事,摆在首位,认真落实各有关法规和上级文件对教育教学工作的安全规定,依法办事,依法执教;督查班主任、值班教师、值班职员对学生课间活动及住宿期间安全的教育管理,杜绝安全事故;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任务。4、分管行政后勤的副校长:分管后勤的副校长
4、是学校设施设备安全责任人,主要负责制定学校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做好学校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对学校建筑物、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特别是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加强学校卫生防疫工作;督促有关人员做好防盗工作,维护学校财产安全;加强全校的安全设施建设,确保校园安全;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任务。5、安全安全负责人员:安全安全负责人员是校园安全、社会治安综合处理工作的主要职能部门,全面负责校园安全保卫及安全教育工作,在校长、分管校长的领导下,接受上级业务部门的业务指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学校安全教育、管理及综合治理的日常工作。6、德育处
5、主任:德育处是负责学生工作的主要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学生管理等各项安全日常工作的督促、检查、考核,落实学校的安全责任制。德育处主任是本部门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是学生安全工作的直接组织责任人。负责学校师生安全的日常管理和教育工作,抓好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学校安全文化建设、家长安全教育、卫生防疫、宣传工作等,检查监督本部门所辖的安全工作落实情况。7、教导、教科室主任:是学校教导、科研安全工作的直接组织责任人。负责学校教导、科研安全工作的管理,组织实施教导、科研安全管理工作,抓好课堂、课间活动及社会实践等教育教学活动的安全管理。发现教导、科研工作安全问题,及时与相关处室取得联系,并向分管领导汇报
6、,落实整改。8、总务主任:是学校后勤保障及饮食卫生安全的直接组织责任人,对学校校舍及各种设施和学校食堂、小卖部、宿舍等安全负直接管理责任。组织实施学校后勤保障工作的安全管理,定期检查、维修校舍及各种设施,检查食堂卫生及小卖部食品质量。发现学校后勤保障及饮食卫生安全问题,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并落实整改。9、其它处室主任:是本处室学校安全工作的直接组织责任人。配合安全负责人员对本处室分工的安全工作,经常性地督查和管理,组织实施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同相关处室联系,向分管领导汇报,落实整改。10、年级组长、班主任:是所在级部、班级、学生安全的直接工作责任人,全面负责学生学习、生活、课间活动、课外
7、教育等有关时段的安全工作,经常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常规教育和检查,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发现学生身心安全问题及时处理并向分管领导、安全负责人员汇报,并及时与学生家长联系,搞好家校沟通,采取多种措施防止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11、任课教师:是任课时段学生安全工作的直接工作责任人,要遵守职业道德、操作规范和安全工作相关规定。及时发现缺课、逃课学生,并报告班主任;不组织学生从事不宜未成年人参加的活动;关注有特异体质或特殊疾病学生;学生在上课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对有危险性倾向的学生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制止;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安全措施和相应的安全教育。12、带班领导、值班教师
8、:在值班期间,是学校安全工作直接工作责任人。必须24小时坚守岗位,并搞好监管巡查,保证信息畅通;对突发事件及时采取必要安全措施,并立即报告带班领导。13、其它岗位人员:门卫、功能室管理员、图书管理员等,均为相应岗位安全工作的直接工作责任人,应严格执行校园安全管理制度,认真履行相关安全职责,共同保障校园安全。第三条、责任追究一、凡学校出现下列安全事故,根据情节轻重,责任大小,依据有关规定,对第一责任人、直接领导责任人、直接组织责任人、直接工作责任人及其他相关责任人员进行组织处理或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学校出现消防安全事故的;2、校园内和上放学期间发生交通
9、事故,学校应负责任的;3、对发生的传染病疫情瞒报、迟报或没有采取有效控制措施,致使疫情事态扩大,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4、学校出现校舍安全事故及门窗、玻璃、水、电、气、避雷等设施引发安全事故的;5、学校上课期间出现教学安全责任事故,或因有毒、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保管使用不当造成药品丢失和伤害事故的;6、出现因体罚学生而造成安全事故的;7、校园内出现暴力侵害,酿成安全事故的;8、在校内外大型活动及社会实践活动出现安全事故的;9、学校发生拥挤踩踏安全事故的;10、发生其他应予责任追究的安全事故的。二、学校应明确公共财产安全保管责任,凡发生公共财产损失事故,除责成直接责任人相应的经济赔偿外,对直接领导责任人、直接组织责任人和直接工作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三、各学校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安全事故)发生后,学校要及时有效处理,并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涉及学生的要同时告知学生家长。凡出现对突发事件处置不当,造成恶劣影响的,对第一责任人、直接领导责任人、直接组织责任人、直接工作责任人及其他相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