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厂安全内业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范(安全-11-03).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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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食品有限公司版本号:AO页数:1文件号:J区动火作业安全规范编制:审批:生效日期:202207011 .目的:有效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司人员、设备、设施的安全。2 .适用范围:此流程适用于在公司厂区范围内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喷灯、电钻、砂轮等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3 .职责:公司安全小组负责监督此制度的执行情况。公司安全小组负责此制度的编写修订工作,安全小组组长负责审核批准4 .程序:4.1 需要进行动火作业的部门或人员,必须填写动火作业申请单,并交司安全委员会审批。4.2 动火前检查需动火处理的部件,盛装过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含管道),必须彻底
2、清洗或用惰性气体置换,并需进行检测爆分析。4.3 清除动火现场的可燃物或用非燃材料覆盖。4.4 动火现场配备灭火器材。4.5 动火监护人员必须亲临现场检查防火措施落实情况和参加监护。4.6 动火后检查现场有无火种残留,确认无火星后方可离开。4.7 动火人必须持焊工有效操作证。4.8 焊接作用遵守“十不规定”4.8.1 不是焊工不烧4.8.2 要害部门和重要场所未经批准不烧4.8.3 不了解焊接地点周围情况不烧4.8.4 不了解焊接物内部情况不烧4.8.5 装过易燃易爆物品容器不烧4.8.6 用可燃物品作保温、隔音的物品不烧4.8.7 密闭或有压力的容器管道不烧4.8.8 焊接部位旁边有易燃易爆物品不烧4.8.9 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作业不烧4.8.10 禁火区内未办理手续不烧4.9 作业结束,及时处理残留的垃圾,保证现场干净整洁。5 .相关文件安全管理制度6 .相关记录动火作业申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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