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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卫生健康局2022年职业病防治检查计划及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上级加强职业卫生工作的有关部署要求,着力推进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督促用人单位依法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职业卫生监管职责,规范职业卫生监管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防范发生职业卫生事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计划。一、指导思想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按照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量力而行、提高效能的原则,强化监督检查,有效排查和整治事故隐患,严厉打击职业卫生非法违法行为,进一步推动企业有效落实职业卫生主体责任,全面压降职业卫生事故,遏制群发性职业病发生,为全区职业卫生形势持续
2、稳定提供有力保障。二、目标任务认真履行职业卫生监管职责,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降低职业病发病率;全区非煤矿山、冶金、化工、建材(水泥、陶瓷、耐火材料、石材加工、石英砂加工)、汽车制造、铅酸蓄电池生产行业的执法检查覆盖率达到100%;隐患整改复查率达到100%;发现的违法行为查处率达到100%;重大隐患督促整改、跟踪督办率达到100%;行政处罚案件“零差错”和“零投诉”;执法人员违法违纪事件为零,实现全区职业卫生形势持续稳定。三、监督检查(一)检查方式(1)日常检查与应急、人社、工会等部门协调配合,对全市各类涉及职业危害企业进行职业卫生检查。按照烟台卫健委提出的“按照
3、理顺职业卫生分级管理机制”,对职业健康安全监管工作的要求,把存在职业病危害项目的单位按照严重程度分A、B、C三个等级,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强监管。(2)专项检查以木质家具制造、化工、水泥制造、陶瓷制造、石材加工、地下矿山等行业为重点,每季度开展职业危害专项检查。(3)定期检查每年春节前后、“五一”、“十一”等重点时段对全区各类涉及职业危害用人单位开展定期安全检查。(4)不定期检查配合其它部门查处举报等违法活动,每月一次。(二)检查范围以非煤矿山、冶金、化工、建材(水泥、陶瓷、耐火材料、石材加工、石英砂加工)、汽车制造、铅酸蓄电池生产行业等为重点;兼顾其它一般危害行业;查处各类职业卫生违法行为。
4、(三)检查内容对用人单位进行检查时,重点检查下列内容:(1)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建立、健全情况。(2)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及竣工验收情况。(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情况。(4)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和定期检测、评价情况。(5)职业病危害告知和警示情况。(6)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配备、使用、管理情况。(7)职业卫生培训情况。(8)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情况。(9)职业病病人、疑似职业病病人的报告及处置情况。(10)产生职业病危害作业的转移(外包)情况。(11)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报告情况。(12)涉及放射性职业病危害作业的情况。四、保障措施(
5、一)加强组织领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职业卫生发展理念,切实增强做好职业卫生执法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将职业卫生监督检查纳入全局重点工作目标管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职业卫生监管科和卫生计生监督所具体抓好工作落实,努力减少职业危害事故发生,为全区经济发展提供职业卫生保障。(二)强化服务意识。牢固树立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企业的意识,为企业发展创造职业卫生环境。通过公正、公平的监督检查,不断提高企业职业卫生管理水平,督促企业及时消除和整改职业卫生事故隐患,促进企业职业卫生主体责任的落实。(三)严格规范执法。切实履行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职能,严格按照职业卫生法律法规的要求,公正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严肃查处各种职业卫生违法违规行为,规范使用各类行政执法文书。建立并完善监管执法档案资料,做到客观、全面、真实。按照“不越权、不替代、不交叉”的要求,履行综合监管职能,监督指导其他负有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以及镇街履行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职责。(四)注重联动配合。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协调,落实联合监督检查机制,形成行政执法合力。卫健局内部各科室之间要密切协作,确保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得到及时有效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