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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县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方案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优化政务服务,打造我县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和营商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45号)精神,按照省、市关于“放管服”改革和营商环境考核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工作方案。一、工作原则(一)职能优化原则。各有关单位在期限内将本单位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到县政务服务中心办理(除法律法规明文规定或其他特殊情况外)。(-)集中办理原则。具有政务服务职能的单位分批次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对外统一实行
2、“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综窗服务模式。(三)授权到位原则。进驻单位对派驻人员要充分授权,以事项标准化、数据化为基础,建立权责明晰、责任到人的约束和监督机制。.(四)强化监督原则。对进驻单位办理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全过程实时在线视频监控,促进前后台工作人员正确行使审批权力,依法履行职责。二、实施范围和工作目标(一)实施范围全县35个单位共1921项政务服务事项(见附件1)。(二)工作目标一是按照“精简、统一、便民、高效”的原则,创新和完善政务服务运行模式,提升县政务服务中心“一门式、一窗式”政务服务水平,推进全县35个单位共1921项政务服务事项向县政务服务中心集中;二是政务服务
3、事项进驻到位、人员派驻到位、对派驻人员授权到位;三是达到单位进驻率、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率、综合受理率“三个百分之百”,即办率有较大提升,杜绝“多头跑”,确保实现“一次办”的目标。三、工作步骤(一)前期准备阶段(2022年11月15日一11月20日)。35个进驻单位要结合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见附件4),明确政务服务事项优化办理流程、审查收费事项和标准、派驻人选等事项。(-)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阶段(2022年11月20日一12月5日)。各单位要制定完善本单位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方案,在进驻方案确定后,由县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协调实施,各单位按既定方案有序进驻。1.拟撤并部分县级分厅。我县设有独立办事大厅
4、的单位共9个(见附件2),未进驻事项785项。根据县政务服务中心的实际情况和进驻原则,一是将县人社局、县社保局、县司法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不动产登记中心5个县级分厅撤并至县政务服务中心,并于12月中旬前完成政务服务事项和派驻人员进驻工作。二是国家税务总局XX县税务局、县残联、县公安局、县民政局4个县级分厅因涉及特殊群体、公民隐私和受场地限制等因素,暂不予以撤并。2政务服务事项和人员进驻具体要求。一是35个进驻单位共1921项政务服务事项原则上一律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并与县政数局签订政务服务事项委托受理书(见附件3)o因特殊原因不适宜进驻的,由事项主管单位向县政数局提出申请。县政数局要统筹推
5、进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和数据对接,打通信息壁垒,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实现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80%以上。二是进驻单位选派13名综合素质好、业务水平高、服务意识强,熟悉电脑操作的优秀工作人员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工作。县政数局负责统筹协调相关单位做好进驻所必需的硬件和信息化建设等保障工作。县政务服务中心在后台设立派驻人员工作区。派驻人员原则上要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工作2年以上,无特殊情况单位不得中途调换,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换派驻人员的,须向县政数局报备。三是进驻单位在派驻人员中设立一位首席代表,并对首席代表充分授权;首席代表根据单位主要领导的充分授权,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全面代行管理
6、职权,协助县政务服务中心对综窗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加强对窗口运行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三)政务服务事项受办理运行阶段(2022年12月5日起)。1 .所有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的政务服务事项原则上一律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综窗服务模式受办理,根据办件类型,采用以下的受办理模式:一是即办件统一在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受理、后台审批、统一窗口出件;二是承诺件统一在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统一收件,再由进驻单位后台人员送达单位审批后送回县政务服务中心,最后统一在出件窗口出件;三是办件量较少的事项采取“留事不留人”的方式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职能部门专人对接,综窗统一进行收
7、件、出件。2 .未撤并的4个县级分厅原则上均由县政务服务中心统一管理,优化窗口配置,提升“一门式、一窗式”政务服务水平。未进驻政务服务事项在分厅采用“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综窗服务模式,在“一网式”综合服务平台实行网上办理(个别事项可二次录入),确保事项办理线上、线下保持一致。四、工作要求(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推进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数字政府”改革建设、落实“放管服”改革措施的必然要求,是解决行政审批项目“体外循环”的有效途径,也是我县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前提。各单位要狠抓落实、积极创新,以坚定的决心、过硬的措
8、施、广泛动员部署,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周密组织实施,实现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有关单位要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进一步细化任务目标,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工作顺利进行。(三)合力推进,强化指导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配合和协调工作,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县政数局要充分发挥优化政务服务、打造良好政务服务环境和营商环境工作牵头作用,强化对政务服务事项的动态管理,并负责协助做好前期筹划、进驻准备、办理全程实时监控和后期完善等工作(县政数局联系人:XXX,联系电话:XXXX-XXXXX
9、XXX)O附件:1.XX县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统计表2 .设有独立办事大厅相关单位名单3 政务服务事项委托受理书4 .XX县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附件1:XX县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县级大厅统计表序号单位总政务服务事项已进驻事项未进驻事项进驻率备注1烟草专卖局770100%2气象局440100%3消防大队440100%4供电局124833.33%5财政局220100%6发改局36112530.56%7市场监管局101633762.38%8卫健局109891781.65%9水务局52163630.77%10税务局21052052.38%分厅11环保局2982127.59%12交通局737669
10、.59%13林业局451440.02%14农业农村局494458.89%15县应急局52361669.23%16人社局724685.56%分厅17住建局107337331.32%18自然资源局1031030100%其下属单位不动产登记中心事项没进驻,分厅未撤并(分厅)19城管局5446885.19%20工商信局107370.00%21司法局610610分厅22公安局21502150分厅23教育局50500100%24民政局11901190分厅25县委编办440100%26退役军人局2662023.08%分厅27县委办888100%28县委统战部55550100%29县政府办13130100%3
11、0县委宣传部17170100%31文广旅体局1050105032社保局880880分厅33医疗保障局13350100%系统目前13项事项,待补全22项34统计局110100%35残联9090分厅汇总表1915643129733.58%附件2:设有独立办事大厅相关单位名单序号单位1国家税务总局XX县税务局2XX县残疾人联合会3XX县公安局4XX县民政局5XX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XX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7XX县司法局8XX县退役军人事务局9不动产登记中心政务服务事项委托受理书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XX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以下简称“乙方”)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推进政府职
12、能转变,优化政务服务,打造我县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和营商环境,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45号)及省、市、县关于“放管服”改革和营商环境考核的有关要求,经双方协商,就相关政务服务事项委托受理事宜协议如下:一、设立综合窗口为落实“受办分离”改革要求,乙方在XX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设立综合窗口,负责甲方委托事项受理。甲乙双方就委托事项受理过程中的业务收件、材料流转、综合出件等相关工作做好沟通协调。二、甲方将以下事项委托乙方收件序号事项名称类型备注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
13、0三、相关事宜(一)收件受理1 .甲方同意将相关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委托乙方综合窗口受理,受理标准按照甲方受理标准执行。2 .乙方在甲方委托授权范围内对申请人提出的办事申请进行业务材料收件和一窗系统流转。3 .甲方负责按照乙方提供的制式模板,进行事项梳理,全面明确事项名称、申请条件、办理时限、申报材料、材料审核要点、常见问题等内容和要求,为乙方收件提供依据。同时,应动态更新模板内容和要求,确保与上级相关要求一致。4 .乙方按照甲方梳理提供的事项模板内容和要求作为收件唯一依据,并按规定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符合要求的当场予以收件,出具受理或材料收取回执;对不符合要求的当场予以退回,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齐的全部资料。(二)收件流转乙方完成材料审核并收件后,将申请材料通过“一窗式”综合受理系统将全部申请材料以高拍仪拍摄的方式提供电子版流转至甲方,申请材料原件由甲方安排人员至综合窗口自取,原则上甲方取件要及时,不能影响业务受理,且取件周期最长不超过三个工作日。(三)业务审批1 .甲方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在规定时间时限内进行材料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审批,并作出审批决定。2 .经依法审核认定需申请人补正补充申请材料的,甲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制作材料补正通知书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