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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暑期托管服务试点工作方案为满足广大家长需求,切实解决家长在暑期对孩子“看护难”的问题,使学生度过一个安全、快乐、有意义的假期,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支持探索开展暑期托管服务的通知文件精神及政府7月22日“双减”工作会议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进一步加强教育关爱,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趣味实践和素养提升为主轴,充分发挥学校教书育人主体功能,积极调动社会各界力量,着力缓解暑期学生监管“看护难,无处去”问题,切实减轻家长
2、监管孩子的负担。二、工作原则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公益普惠,试点探索;以安全看护为主,兼顾素质提升”。(一)服务人员志愿参与1.教师志愿参与原则。学校积极引导和鼓励教师志愿参与学生暑期托管服务,不得强制。对志愿参与的教师应给予适当的补贴,并将教师志愿服务表现纳入评先选优、职称晋级等重要参考。2 .民政、共青团、妇联、工会、文联、文化馆、社区等组织要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动员社会的力量,吸纳和招募熟悉青少年教育的社会专业人士、大学生志愿者、家长志愿者等开展暑期托管服务。3 .各服务点志愿者可由市教育部门统一招募进行统筹调配,各试点乡镇、街道也可自行组织招募。4 .服务点志愿者与暑托服务对象小学按
3、1:10、初中按1:15进行安排,原则每班不超过30人。(二)学生自愿参加1.坚持学生家长自愿申请原则。暑期托管服务主要面向确有需求的家庭和学生,并由家长及学生根据实际情况自愿选择参加暑托服务,各服务点学校不得强制要求学生参加。5 .家长要重视孩子假期生活,尽量抽出一定时间,加强亲子陪伴、交流互动,使孩子的暑假生活更加丰富多彩。(S)合理安排服务内容1.各服务点要主动向家长宣传告知暑期托管服务的具体时间安排和相关课程。6 .合理安排服务内容。托管服务应以看护为主,确保学生能够得到充分休息。各服务点学校应开放休息室、图书室、多功能室、运动场馆等各类资源设施,在做好看护的同时,合理组织提供一些集体
4、游戏、文体活动、阅读指导、综合实践、兴趣拓展、作业辅导等服务。不得组织集体补课、讲授新课,严禁将暑期托管服务变成第三学期。(四)积极拓宽资源各服务点在托管服务中,要充分利用当地红色教育基地、图书馆、文化馆、科普场所、青少年活动中心等社会教育资源,开展暑期托管相关活动。对需要使用的各类场馆,各部门要积极配合。有条件的单位可以立足自身实际,对本单位职工子女开展免费的暑期托管服务。(五)强化安全保障市直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好职责,为学生暑期托管服务做好保障工作。各服务点要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参与托管服务人员安全责任,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加强安全卫生教育和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消除托管场地安全隐患
5、,确保自愿者和服务对象人身安全。各服务点要与参与暑期托管服务的学生及家长签订安全承诺书,明确服务点、学生及家长的监管职责,确保学生在暑期托管服务期间的安全。三、试点服务点(一)试点学校服务点:实验一小一校区服务点、红枫三小服务点、时光实验学校服务点、二中一校区服务点。(二)试点街道服务点:街道办事处服务点。(S)试点乡镇服务点:站街镇服务点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街道)会同共青团、妇联、工会、宣传部、民政充分运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农村书屋、日间照料中心等场地,通过多种途径、多种形式探索,开展学生暑期托管服务试点。四、服务对象全市小学一至六年级、初中七至八年级学生,对于留守儿童、困境儿童、进城务工人
6、员随迁子女优先纳入暑期托管服务对象。五、服务时间2023年8月1日-8月27日(双休日除外),原则上每天上午8:30下午17:30(具体时间以托管服务点公布为准)。六、服务内容以看护为主,同时合理提供一些游戏活动、文体活动、阅读指导、综合实践、兴趣拓展、作业辅导等服务,不组织集体补课、讲授新课。七、实施步骤(一)准备阶段(7月23日一7月29日)各服务点制定暑期学生托管服务方案,做好参与暑期托管服务的学生人数统计,志愿者招募;各服务点结合实际,科学制定暑期托管活动项目。(二)实施阶段(8月1日一8月27日)服务点按活动时间安排表,开展暑期托管服务活动。(S)经验总结阶段(8月27日至8月31日
7、)各试点单位要对本期暑期托管服务工作进行总结提炼,为下一步假期托管服务的推广提供经验。八、保障措施(一)组织保障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办联系领导、市教育局局长为副组长,市直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清镇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暑期托管服务领导小组,并明确责任,确保学生暑期托管工作有序开展。(二)经费保障参照课后服务相关政策,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实行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每名参加托管服务学生按每天30元缴纳服务费,用于托管学生中午就餐、志愿者补助(志愿者每天每人补助200元)等,不足经费由市财政解决。乡(镇、街道)暑期托管服务试点参照此标准执行,同时对参加暑期托管服务试点的乡(镇、街道)由市财政各给予5万元经费补助。(三)宣传保障市直相关部门、乡(镇)街道要将暑期托管服务志愿者的招募进行宣传,吸纳和招募熟悉青少年教育的社会专业人士、大学生志愿者、家长志愿者等参与到服务点的暑期托管服务工作。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电视台等部门要营造暑期托管服务的宣传氛围,加大对暑期托管服务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学生及家长对暑期托管服务的认识。(四)监督保障市督办督查局、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对各部门开展工作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工作履职不到位、拖敷衍塞责塞则的部门进行全市通报,因工作不力导致严重后果的,将启动问责程序,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