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开展“校农结合”工作助推农村产业革命和脱贫攻坚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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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全面开展“校农结合”工作助推农村产业革命和脱贫攻坚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和市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根据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印发关于深化“校农结合”工作助推农村产业革命和脱贫攻坚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关于全面开展“校农结合”工作助推农村产业革命和脱贫攻坚的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充分发挥贵阳“大市场”带动“大扶贫”作用,进一步深入推进“校农结合”工作,按照“六统一”(统一采购,统一加工,统一配送,统一标准,统一价格,统一质量)要求,完善农产品精准扶贫供应链,助推农村产业革命和脱贫攻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从2019年秋季学期开始,在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全面推行“学生餐、*产”。201
2、9年,实现全区各级农村中小学(幼儿园)食堂贵州农产品采购比例达80%以上,2020年达90%以上。通过进一步大幅度提高全区各级各类学校食堂、学校团餐运营企业采购本省农产品比例,以销促产,以产促销,促进农村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纵深推进农村产业革命,助推全省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二、工作原则(一)坚持政府引导的原则。建立区县为主,市区联动的统筹工作机制。区政府通过加强政策引导、扩大资金投入、完善工作机制等措施,全面深入推进全区学校“校农结合”,优化学校团餐供给机制,进一步发挥贵阳“大市场”的引领带动作用,助推全省农村产业革命和脱贫攻坚工作。(二)坚持市场竞争的原则。以学校团餐对农产品的需求为牵引
3、,整合农产品生产、运输、销售等各环节资源,建立完善各地区学校团餐市场化供给机制,引导更多的本省优质农产品进入校园,实现需求与生产精准对接。(三)坚持助推脱贫的原则。建立本省农产品直供奖补机制,按照省农业主管部门确定农业产业主攻方向,支持鼓励各类学校、学校团餐运营商直接与本省蔬菜种植基地、肉禽养殖基地、蛋奶供应基地等签订批量直供合同,帮助本省农业主产区的农产品降低流通成本,进一步打开销路、拓展市场,有效提升本省农产品在学校团餐采购中的市场竞争力。(四)坚持全面覆盖的原则。在各类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高中、中职全面普及学校食堂或食品加工间,满足学生在校就餐需求。统筹整合学生餐对农产品需求,鼓励各类
4、学校食堂和学校团餐运营企业大力实施“校农结合”,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本省农产品,全面实现“学生餐、贵州产”。(五)坚持保质安全的原则。建立和完善中小学生用餐本地菜品营养指导菜谱,以批量定制助推本省农产品加快实现标准化生产、集约化经营。制定严格的学校团餐运营企业准入标准和退出机制,鼓励运营企业做优做大做强,逐步建立规模化、诚信化、标准化的经营机制。充分发挥政府职能部门综合协调服务功能,建立多方联动、齐抓共管的协调机制,加强对进校农产品的质量监管,确保学生餐安全营养。(六)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综合考虑各类学校的地理位置、就餐人数、学生意愿、以及学校团餐运营企业加工配送能力等各种因素,按照因地制宜、学
5、生自愿、一校一案的要求,选择自办食堂、餐食配送、净菜加工等方式,确保学校供餐方式和配送模式合理可行。三、主要措施(一)完善机制。根据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餐配餐营养指导方案,结合我区学生年龄特点和营养需求,遵循科学营养、安全卫生、质量兼顾的要求,按照我省农产品分布情况和地方饮食习惯,制定我区中小学生用餐营养指导菜谱。制定我区“校农结合”营养餐配送、团餐配送、生鲜农产品供应企业等准入标准,统一质量要求和服务规范,由各地区择优选择学校团餐运营企业,确保农产品、餐食等及时高效配送到学校。(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二)摸清需求。以学校为单位,按照配餐食谱、学生就餐人数和开餐次数,
6、认真测算学校食堂农产品品种和数量需求,按学期制订各类农产品采购需求清单,将需求清单提供给经公开招投标中标的配餐供应运营企业,由运营企业按照需求直接与省内农产品生产企业、生产基地或农产品龙头供应企业签订购销合同,精准组织生产,保障学生供餐农产品需求。(牵头单位:区教育局,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属学校及校务委员会)。(S)完善配套。原则上中小学校要按照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中“中小学校食堂建设配置标准”的规定,建设食堂或食品加工间。确因场地原因无法建设的,可采用校外配餐的方式解决学生用餐。要加快推进未开餐学校食堂或
7、食品加工间的建设以及编外食堂工勤人员的配备工作,编外食堂工勤人员要符合从业要求,并按照涉教人员核查身份。编外食堂工勤人员参照以下标准配备。1 .寄宿制学校食堂工勤人员。在校学生2000人以上的,比例为40:1;在校学生IooO至2000人的,比例为50:1;在校学生IOoo人以下的,比例为60:1。2 .非寄宿制学校食堂工勤人员。在校学生2000人以上的,比例为60:1;在校学生IOOO至2000人的,比例为70:1;在校学生IOoO人以下的,比例为80:1。3 .食品加工间工勤人员参照非寄宿制学校食堂工勤人员减半执行,保证每所学校至少有两名食堂工人。(牵头单位:区财政局)(四)提高标准。提高
8、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供餐标准,从2020年春季开学起,将现行营养餐生均补助标准由生均400元/学期提高到500元/学期,提高标准后增加的资金由市、区(市、县)两级财政按1:1比例承担。从2020年春季开学起,提高农村学前教育机构营养改善计划的供餐标准,将现行营养餐生均标准由8元/天提高到9元/天,提高标准后增加的资金由市、区(市、县)两级财政按比例承担。(牵头单位:区教育局、区财政局)(五)订单生产。围绕学生餐农产品需求,变菜单为订单,加快建设市属高标准农产品生产保供基地,引导省内农产品主产区特别是贫困地区按照学校需求发展规模生产、订单生产,实现需求、生产、销售的互联互通,做到产购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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