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制基金章程(示范文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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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l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1第二章公司经营宗旨、经营范围和经营期限1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的名称和出资方式2第四章股权的转让3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4第六章股东会的组成、职权、议事规则5第七章董事会的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7第八章监事8第九章公司的基金管理人9第十章公司的投资12第十一章公司的基金托管人13第十二章财务会计13第十三章公司收入、费用与可分配资金的分配14第十四章公司解散、清算、亏损弥补与债务承担16第十五章其他事项17XXXX有限公司章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与【】共同出资设立【】有限公司(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
2、核准注册登记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者“本基金”),并制定本章程。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一条公司名称:有限公司第二条住所:第三条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第二章公司经营宗旨、经营范围和经营期限第四条公司经营宗旨为:秉承“安全、稳健、诚信、增值”的投资理念,在严格的风险控制的基础上,为被投资企业提供全面系统的增值服务。在股东各方的鼎力支持下,通过多渠道融资,将人材、资本和先进的管理经验有机整合,为被投资企业创造价值,与股东共同积累,大力推进被投资企业的发展,为股东带来最大的投资回报。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为(具体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项目为准):(1)创业投资业务。(2)代理其
3、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者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3)创业投资咨询业务。(4)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5)参预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第六条公司的经营期限为【】年,自公司经核准设立登记并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之日起计算。在上述期限届满之日前提前不少于6个月,经公司全体股东一致决议允许,可以延长上述期限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每次延长1年,但累计经营期限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应超过10年。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的名称和出资方式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亿(【】)元,均以人民币货币出资。第八条公司股东共【】名,分别是:股东一:住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法定代表人:股东二:
4、住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法定代表人:第九条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一)本公司总出资额(注册资本)为【】亿元人民币。各股东的出资金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比例如下表所示:股东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合计(二)在本公司存续期间,【】(引导基金)的出资比例最高不超过本公司实收资本的30%,且不能成为第一大股东;(三)出资额的缴付期限:各股东应在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完成出资。第十条公司应在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后十五(15)日内向各股东发出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主要内容是:公司名称、成立日期、注册资本、出资者名称及出资额、出资日期,出资证明书编号和核发日期等。第十一条公司变更
5、注册资本应依法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第四章股权的转让第十二条股权的转让(一)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份股权。(二)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允许。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允许,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允许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允许转让的,不允许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允许转让。(三)经股东允许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商议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商议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四)在有受让方的情况下,【】(引导基金)可
6、以随时转让其股权,其他股东可按上述规定行使优先购买权。(五)本公司的其他股东不先于【(引导基金)退出。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三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一) 参加或者委派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按照其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出席股东会的股东代表应持有股东的合法授权文件;(二) 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三) 推荐和更换应由其推荐的董事、监事;(四) 依照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按其所持有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五) 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质押其所持有的股权;(六) 受限于本章程的有关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受让其他股东转让的股权;(七) 受限于本章程的有关规定,
7、当质权人行使质权时,在同等条件下,对该部份股权行使优先购买、受让权;(八) 除非本章程另有规定,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公司新增资本;(九)公司终止并办理清算完毕后,按照出资比例和本章程的有关约定依法分享公司的剩余财产;(十)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十一)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第十四条股东履行以下义务(一) 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二) 按期交纳所认缴的出资和认缴的增资;()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四)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不得抽逃出资;(五)不得滥用股东权利伤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六)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伤害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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