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办法(草案.docx
《福建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办法(草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福建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办法(草案.docx(8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附件福建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和管理,提高火灾预防、扑救和消防救援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福建省消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政府专职消防队的建设和管理,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政府专职消防队,是指除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以外,由各级人民政府建设,专职从事火灾预防、扑救和消防救援工作的队伍。本办法所称政府专职消防员,是指在政府专职消防队和补充到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从事火灾预防、扑救和消防救援等工作的专职人员。第三条政府专职消防队是消防救援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
2、队实行统一指挥、统一纪律、统一训练、统一荣誉,共同承担火灾预防、扑救和消防救援任务。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的领导,将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落实保障措施,确保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指导政府专职消防队的营房等基础设施建设,并纳入预算内投资计划;财政部门负责将政府专职消防队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全额保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指导政府专职消防队及政府专职消防员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参保工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政府专职消防员的烈士评定及烈属抚恤工作;消防部门负责政府专职消防队的管理和业务指导;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第五条
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建立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委托同级消防部门管理;乡镇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建立的政府专职消防队,由乡镇人民政府管理。消防部门加强对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的业务指导。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对在消防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政府专职消防队集体和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二章组织建设第七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政府专职消防队:(一)消防站数量未达到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规定的城市和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二)省级以上经济技术开发区、旅游度假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S)现有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在辖区内年出警数连续2年在全省平均水平
4、2倍以上的地区;(四)其他依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需要建立专职消防队的地区。第八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政府专职消防队:(一)全国重点镇和中国历史文化名镇;(二)省级重点镇、中心镇;(三)建成区面积在2平方公里以上或者建成区常住人口IoOOO人以上的其他乡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已经建立政府专职消防队的,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可以不再建立政府专职消防队。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可以与消防工作站(所)合并建设,加挂消防工作站(所)的牌子。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明确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主体,建设规模和装备配备等按照国家标准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或乡镇消防队执行,项目建设鼓励实行代建制。第十条政府专
5、职消防队投入执勤前,应当依法经当地消防部门验收,并报上级消防部门备案。政府专职消防队投入执勤后不得擅自撤销。因特殊情况确需撤销的,应当经当地消防部门同意。第十一条政府专职消防队依法履行下列职责:(一)接受县级以上消防部门的指挥调度;(二)落实执勤制度,维护保养消防器材装备,制定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三)开展防火巡查,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四)掌握责任区域内的道路、消防水源、火灾风险单位、重点部位等情况,建立相应的消防业务资料档案;(五)协助开展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六)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第十二条符合
6、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条件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可依法登记为事业单位法人。第三章人员管理第十三条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员额管理,具体办法由县级以上消防部门会同同级机构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制定。第十四条应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S)年满十八周岁;(四)志愿从事消防工作;(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七)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A)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政府专职消防员:(一)受过刑事处罚或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福建省 政府 专职 消防队 建设 管理办法 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