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镇20xx年城乡低保工作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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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镇2OX年城乡低保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规范城乡低保管理,助力脱贫攻坚,切实保障我镇城乡困难家庭的基本生活权益,促进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公布,根据国务院令第709号修订)、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xx18号)、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若干措施的通知(X办发20xxJ23号)等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33号),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目标(一)对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困难家庭实行应保尽保、应救尽
2、救。(二)继续推进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工作,充分发挥社会救助的兜底保障作用,全力助推脱贫攻坚。二、基本原则(一)坚持应保尽保。将所有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根据低保家庭的困难程度,合理确定分类施保的档次,对特殊困难家庭加大救助力度。(二)坚持动态管理。低保对象要定期报告家庭信息变化情况,镇、村(社区)两级要加强信息调查和复核并及时将信息变化状况书面送报县民政局,确保保障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三)坚持公平公正。完善申请审核程序,畅通居民参与渠道,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做到审批公开、公平、公正。(四)坚持政策保障。扎实推进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对
3、建档立卡贫困户或脱贫后生活无明显好转,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要考虑继续给予低保政策扶持。三、保障标准、保障对象和保障类别的认定(一)保障标准的认定。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最低生活保障审核认定操作规程(X政发(20xx)1号)相关规定执行。(二)保障对象的认定。1.困难家庭申请享受城乡低保救助,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当地常住城乡居民户口。在苍梧县域内,申请人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申请人凭户籍地所在地镇政府出具的未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可以向经常居住地镇政府提出申请。(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本地当年城乡低保标准。(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拥有的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
4、人民政府规定的条件。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对象以及其他困难家庭,发挥低保制度兜底保障作用:(1)对于不符合特困供养条件但符合低保条件的孤寡老人,逐户动员申请,要100%纳入低保保障范围;(2)对于因病、因残、因老返贫致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整户符合低保条件的整户纳入低保保障范围,整户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依申请将其本人按单人户纳入低保保障范围。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家庭,其以下家庭成员,可以单独提出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一)靠父母或者兄弟姐妹供养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二)靠父母或者兄弟姐妹供养的成年无业三级、四级精神或者智力残疾人;(三)家庭生活确有困难且卧床不起1年以上的成年重病患者;(四)脱离家
5、庭、在宗教活动场所居住1年以上、生活确有困难的宗教教职人员;(五)生活确有困难的社区矫正对象和刑满释放人员;(六)卫生健康部门确定的且自愿接受最低生活保障救助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3.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认定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1)实际生活水平明显高于当地城乡低保标准的:家庭人均货币财产超过当地同期年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3倍。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名下有经营性、享受型、消费型车辆(残疾人用于功能性补偿代步的机动车辆,普通二轮、三轮摩托车2辆除外);有3年内购买价格超过6万元的船舶(生活必需居住型除外)、机械(工程机械、车床)、大中型农机具等,但购买后因家庭成员发生
6、重病、其他事故导致家庭生活困难或家庭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除外。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名下有非居住类房屋(如商铺、办公楼、厂房、酒店式公寓等),但有“居改非”房屋兼做家庭唯一居住场所的除外。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前一年内或享受救助期间,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有新建或扩建私房(正常维修、危房改造、倒房重建、易地搬迁回建住房除外)、购买商品房或宅基地、豪华装修住房。拥有2套以上(含2套)产权住房,且人均拥有建筑面积超过当地最低住房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家庭原有宅基地住房废弃不用,以唯一商品房作为居住用房的,可按仅有一套住房认定。进行有价证券买卖或者其他投资行为的。雇佣他人从事各种经营性活动的。有工商注册的家
7、庭(家庭主要依靠小型个体经营收入维持生计,注册资金在5万元以下除外)。义务教育阶段安排子女自费高价择校就读的或者有子女出国、出境(港澳台地区)留学的(到东盟国家进行小语种交换学习的除外)。在经营性托老机构托老的。家庭成员的其他日常消费行为明显高于当地人平均实际生活水平。(2)拒绝配合管理审批机关对申请者家庭经济状况进行调查,致使无法核实家庭收入和财产的。(3)故意隐瞒家庭真实收入、财产和家庭人口变动情况,或者提供虚假申请材料或虚假证明的。(4)通过离婚、赠予、转让等方式放弃自己应得财产或份额,或者放弃法定应得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和其他合法资产及收入的。(5)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有赡养、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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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xx 城乡 低保 工作 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