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教师工作规范(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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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院教师工作规范(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发挥教师在教学中的主导作用,明确教师在教学环节中的职责,培养教师严谨求实的教学作风,切实提高教学质量,实现教学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特制定本规范。第二章教师师德修养第二条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坚决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本职工作,以培养生产、建设、服务、管理第一线的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为己任。第三条勤于进取,精于业务。坚持以高职教育科学理论为指导,遵循教学客观规律,努力学习和运用现代化教学方法和手段。加强对本专业的有关知识、理论、研究方法的研究和探索,不断提高学术水平及实践能力,力争成为“双师型”教师。主动承担教学任务,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善于协作,保质
2、保量完成本职工作。第四条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在教学活动中把“育人”放在首位,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现代企业优秀文化理念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强化学生职业道德和职业精神培养。了解、关心学生的思想、学习和生活,引导学生掌握学习方法,培养学生自学能力,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对学生严格要求,科学管理,全面考核。第五条严谨治学,积极提高自身多方面的文化素质修养、个人思想品格和道德修养。仪表端庄、举止高雅、诚信正直,以身作则,为人师表。第三章教师资格第六条依法实行教师资格准入制度。任课教师须具有教育心理学、教育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等教育科学基本理论知识。了解教育规律,掌握授课艺术,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实
3、验实训及实习指导教师,必须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相关专业职业技能证书。第七条首次开课的青年教师须达到以下要求:(一)新任课教师必须具备本科以上学历。非教学系列人员一般不得承担教学任务,特殊情况需由课程所在院(系)申报教务处,由主管教学副院长批准。(二)必须听课10次以上,对于所任课程规定的辅导、答疑、习题课、实验课、实习等教学环节要经过一轮以上的实践锻炼且取得较好效果。(S)全面掌握所任课程的内容、重点和难点,熟悉并掌握有关教学参考书及参考资料,于开课前写出教案。(四)初步掌握所任课程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了解各教学环节的工作程序,至少写出所任课程总学时1/2的教案。由教研室选
4、择有代表性或关键性的章节进行试讲(试讲一般不少于2次),教务处、人事处、督导办、院(系)负责人、教研室主任、试讲课程相关教师参加,经评议通过后,经院(系)负责人进行授课资格审查认可,填报学院(技术学院)教师首次授课申请表一式三份报教务处,审查后退教研室和院(系)各一份存档。第四章各主要教学环节教师职责在教学过程中实行任课教师负责制。其主要职责是:第一节课程标准、课程教学大纲、授课进度计划、教材第八条教改专业学习领域课程,任课教师应编写课程标准,经院(系)审查后,报教务处批准、备案后,方可执行。非教改专业学习领域课程,任课教师应结合课程教学性质、任务、培养计划、教学目标、计划时数、课程结构、专业
5、发展等实际编制、修订所任课程教学大纲,编写教案,经院(系)审查后,报教务处批准、备案后,方可执行。第九条任课教师应按课程标准或教学大纲规定,根据课表和教学计划,填写授课进度计划表,开学后一周内交系(部)。第十条任课教师负责选用或推荐符合所任课程标准要求的高质量、有特色的教材、指导书及教学参考资料,推荐的教材必须符合高职教育相关要求。第二节备课、上课第十一条任课教师在开课前必须掌握本课程与相关专业的联系以及相关专业的课程体系。合理安排教学内容,确定教学进度,选定适宜的教学方法和手段。第十二条任课教师必须认真备课。教案要求明确重点、难点,合理组织教学内容,采用适当的教学方法,认真撰写教案。教案包括
6、:每节课的教学目的和要求,讲授内容提要,重点、难点,采用的教学方法及手段等。第十三条为了保证教学效果,教师应提前5分钟到达教室,做好课前准备,如开多媒体设备,组织好课堂,让学生从前往后集中就坐等。讲课时仪表整洁,使用普通话,用语准确、语速适当,条理清楚,板书工整。第十四条开课初始,教师应扼要介绍本课程的地位、性质及教学计划,详细说明本课程作业、实践、出勤、考试等要求,及在课程总评成绩中所占比重。每次课认真检查学生到课情况,教育和督促学生遵守课堂纪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第十五条课堂讲授应理论联系实际,突出重点,讲清难点和疑点。培养学生的科学思维方法和能力,指导学生学习,提高学生的自学能力。第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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